-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云南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第1页
云南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
为规范磷矿采选秩序,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实现磷化工产业
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产业政策和《云南省磷矿资源整合方案》,特制定磷矿采选行业准入
条件。
一、磷矿开发原则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新建磷矿开采项目必须符合全省整体规
划,并同全省磷化工产业发展布局相协调,鼓励企业加大风险投资勘
查,加强资源战略储备和有序开发。
(二)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磷矿采选企业必须实施各类品质矿石的
综合开发利用,并区分不同矿石品质分别采用相应先进工艺技术进行
处理,实现优矿优用、合理配用、分类使用、综合利用,禁止采富弃
贫、采易弃难、优矿低用等浪费资源行为;必须按照“谁开发、谁治理”
的原则,将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列入露天开采矿山的主要
环节。
(三)优化配置,规模开发。磷矿资源原则上配置给有一定矿山开采
经验、有经济技术优势、对磷化工产业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
矿山建设应与矿床规模相匹配,实行规模化开采。
(四)依法开采,规范秩序。磷矿采选企业必须依法办理采矿权证和
各种相关手续,并在采矿权范围内按规划有序开采;一个连续的矿区
(含后期构造破坏造成矿体间断3000米以内),只颁发一个采矿权证,
由一个法人主体实施开发。
二、采选规模
(一)采矿规模。
1.新建露天开采矿山设计规模必须达到50万吨/年以上。
2.对开采能力达不到50万吨/年设计规模的矿产地,作为资源
储备。
3.对现有生产规模与保有资源量不相符合、开发利用水平低的矿
山必须进行改造提高(现有矿山保有资源量低于规定规模的除外)。2006
年底前,开采规模达不到6万吨/年的矿山予以关闭;2008年底前,
开采规模达不到15万吨/年的矿山予以关闭;2010年底前,开采规
模达不到50万吨/年的矿山予以关闭。
382
云南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第1页
云南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第2页
(二)选矿规模。
1.新建擦洗脱泥装置处理能力必须达到30万吨/年以上,201O
年底前关闭30万吨/年以下的装置。
2.新建浮选装置的处理能力不得低于30万吨/年。
三、工艺技术
现有、新建或改扩建矿山的采矿和选矿装置,必须符合工艺技术
先进、装备设施配套、资源综合利用率高和环境污染少的要求。
(一)必须有与采选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管理系统、生产作业装备、排
土场及尾矿库等配套工程设施。
(二)必须有区分不同矿石品质的技术手段、矿石分类堆放场地、中
低品位磷矿石利用措施和设施。
(三)采矿贫化率和损失率原则上不得高于5%。
(四)擦洗脱泥装置选矿回收率应大于85%。
(五)浮选装置选矿回收率按平均入选品位确定:平均入选品位大于
24%时,回收率应大于85%;平均入选品位大于20%时,回收率应不
低于80%。
四、环境保护
(一)磷矿采选企业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环境质量及污染物
排放要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及省有关要求;生
态环境必须满足生态功能区要求。
(二)新建磷矿采选项目在设计阶段必须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
护、水土保持等评价,并同步建设综合利用、排土场、尾矿库等相应
设施。
(三)磷矿采选企业必须将露天开采矿山的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作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