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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笔记 (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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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四)从民法的基本特征认识民法——民法的性质▲ 1.民法是私法(公法的对称)

一、马克思主义是民法学研究的理论基石

2.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3.民法是权利保障法

民法学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4.民法是人法

(1)民法学的研究方法;(2)民法根植于市场经济;(3)民法的调整对象;

(4)民法主要是权利法。

三、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

(一)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的含义

(二)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的特征▲

二、从民法的历史发展认识民法

(一)民法主要起源于罗马法——罗马奴隶制国家施行的法律(二)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

1.近代民法——经过十七八世纪的发展,于19世纪经欧洲各

1.本土性

2.实践性

3.包容性

4.时代性

5.科学性

国编纂民法典而逐步形成的一整套民法概念、原则、制度、理论和思想的体系,在范围上包括德国、法国、瑞士等大陆法系国家民法。

(三)未来我国民法学的发展

第一,民法价值的发展;

第二,民法内容的发展;

主要特点:(1)抽象的人格平等;

第三,民法体系的发展;

(2)无限制私有权原则;

第四,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衔接;

(3)契约自由;

第五,民法方法的多样性;

(4)过失责任原则。

2.现代民法——近代民法在20世纪的发展与修正 主要特征:(1)对所有权的限制;

第六,民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四、学习民法学的具体方法

(2)对合同自由的限制; 一是准确掌握民法概念;

(3)归责原则的多元化;

(4)人格权制度的勃兴;

(5)侵权法的独立与扩张;

(6)交易规则的国际化趋势;

(7)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三)我国民法的发展及未来

二是娴熟地运用类型化和体系化的研究方法;

三是重视运用逻辑的方法;

四是掌握法律解释的方法;▲

五是注重借鉴经济学、社会学、哲学、历史学、心理学甚至统计 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

民法总论

(一)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1.基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产生的人身关系 2.基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一定身份产生的人身关系(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四、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民法与宪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近代一些大陆法系的国家的“民法”皆由罗马法上的市民法(jus

civile)转译而来。中文“民法”一词是由日文转译而来的。

“民法”一词可以从两方面理解:

一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即民法典;

二是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即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

1.联系:(1)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是民法的制定依据; (2)宪法对民法的解释和适用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区别:(1)宪法在本质上是公法,主要调整国家和公民之间的

关系,宪法义务虽然对公民也有约束力,但宪法所

设定的许多义务主要是针对国家的,并不能直接规

《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调整对象和任务的角度,给民

制公民的行为;

法下了一个定义,即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

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

(2)民法属于私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和财产关系,民法所设定的义务主要是针对民事主

体,每个民事主体都负有遵守的义务。

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实际上也确立了我 (二)民法和行政法

国的民商合一体制。

二、民法的任务

1.本质上来说,行政法属于公法的范畴,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2.两者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调整的对象不同

依据《民法总则》第1条,我国民法的任务有:(一)保障民事权益

(二)调整民事关系

(三)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2)发挥的作用不同

(3)规范的性质不同

(4)调整的方法不同

(三)民法与经济法

(四)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民法的调整对象

根据《民法总则》第2条,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

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当事人参与法律关系时,其地位是平等的;

第二,适用规则平等;第三,权利保护平等。

根本区别:(1)民法在性质上属于私法,采取平等、自愿、公

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则调整平等的民

事主体之间的横向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经济法在性质上属于公法,采取国家干预经济

的原则调整国家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

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四)民法和社会法

主要区别在于:

(1)从法律性质上说,民法是私法;而社会法在性质上并不

是私法,它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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