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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院长办公会议
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般包括总则、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附则5个部分。
此示范文本适用于设立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的公立医院,设立党委常委会的公立医院,可参照本文本制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所属已经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立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议事规则。
一、总则
包括议事规则的制定依据、院长办公会议职责定位和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等内容。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医院党委有关决议或决定,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坚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推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议事决策范围
包括应由院长办公会议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和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等内容。对需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和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的具体数额,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会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决定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
1.医院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发展方案,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等;
2.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人员岗位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3.医疗、教学、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有关项目、经费管理和成果转化、奖励方案;
4.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人才激励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
5.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大额度支出和预算追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6.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等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
7.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8.医院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
9.专业委员会等医疗、教学、科研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设置和调整方案,以及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0.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的院级及院级以上评优评先和重要表彰奖励事项;
11.医德医风和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12.职工人事招录、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奖惩和其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3.院长认为需要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14.医院党委认为需要先由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加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工作措施;
2.执行医院党委会会议决议或决定事项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3.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4.医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
5.医疗、教学、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和成果转化、奖励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药事质控、院感管理等重要事项;
7.医院临床教学、继续教育和职工境内外派学习、进修等重要事项;
8.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大额度资金调动、使用和运作的具体安排,以及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
9.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实施中的重要事项;
10.医院重大建设、合作、采购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事项,一般建设、修缮项目的设立和普通物资采购、购买服务的安排方案;
11.医院日常行政事务、后勤运行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社会服务等重要事项;
12.医院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事项;
13.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等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意见办理事项;
14.其他事关医院事业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事项;
15.按规定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召集人和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确定、议事决策原则、会议决定公布方式以及请假制度、回避制度等内容。
第七条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X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院长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院长办公会议成员一般为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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