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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建项目投融资ABO模式开发与合规风险浅析--第1页

政府基建项目投融资ABO模式开发与合规风险浅析

一、ABO的内涵

(一)定义

ABO模式即为“授权(Authorize)-建设(Build)-运营(Operate)”

模式,是地方政府通过直接授权相关企业作为项目业主,由其向政府

方提供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为一体的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模

式,合作期满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方,政府方按约定给予一定财政

资金支持的合作方式。

(二)起源

ABO模式首创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代表北京市政府与京投公司在

2016年签署的《北京市轨道交通授权经营协议》中,即北京市政府

授权京投公司履行北京市轨道交通业主职责,京投公司按照授权负责

整合各类市场主体资源,提供北京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

营等整体服务,并且在授权经营协议中,约定以授权经营费的形式,

由北京市财政给予京投公司资金支持,以满足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

资金需求。

(三)实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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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模式目前尚处在发展初级阶段,各地政府已开始着手开始构思

并运作符合本地的ABO模式,建设项目采用ABO模式的实施流程

可简要概括为以下步骤:

(1)地方政府授权地方国有控股专业化平台公司以ABO模式实施

本项目,并签署授权协议。

(2)获得授权的平台公司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ABO

项目实施方案报政府方审查,政府方组织专家、第三方咨询单位组织

会审,通过后批复该实施方案。

(3)平台公司依据政府方批复内容及相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

择社会投资人、工程施工方、工程咨询方等相关单位。

(4)平台公司与各方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职责、义务、权利边界

等具体内容,保障后续项目实施的流畅性。

(5)平台公司与社会投资人针对某个具体实施的项目联合成立项目

公司作为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并以此开展立项、环评等前期手续办

理及后续工作。

(6)项目公司根据地方法律法规及政府方确定的职责边界范围开展

工作,按照“分部立项、滚动开发、成熟一块、开发一块、结算一块”

的原则,与政府相关部门会同制定土地征收计划、土地供应计划、投

资建设计划,经政府方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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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由项目公司负责落实解决资金问题,地方政府土地征收部门按

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征地拆迁,制定安置补偿协议。征地拆迁

完成后由政府方、项目公司、第三方咨询单位共同对征地拆迁相关的

费用进行会审,确定项目最终成本。

(8)政府方的土地储备部门在项目成本及合理收益率基础上制定土

地供应方案,对土地进行出让,获取土地出让金。

(9)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在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后,由政府方

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以此作

为确定项目最终决算服务费的依据。

二、《财金函[2021]40号》背景下,ABO模式合规性考察重点

及要求

在当下规范地方政府融资举债、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背景下,《财政

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28号建议的答复》(财金函〔2021〕

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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