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1页
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总则
1.1光缆网络已经成为支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必不可少的部
分,为了便于工程竣工验收及正式移交生产,特制订本办法。1.2光
缆工程的验收是确保生产顺利运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
标准认真严格进行。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
2.1凡是新建、扩建、改建、改造的通信工程都应按照本办法组织竣
工验收。
2.2凡是通信设备搬迁、换装、大修、通信线路及电、光缆割接等工
程项目,也应参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3、工程验收:
3.3.1随工验收是对工程隐蔽部分边施工,边验收。
3.3.2应进行随工验收的部分,工程组织单位应及时组织随工验收
工作。
3.3.3隐蔽工程关键部分必须进行拍照、绘图存档。
3.3.4随工验收应做好详细记录,由参与验收各方签字,做为竣工
3.3.5竣工验收时一般不再对随工验收部分进行检查。
3.4通信光缆工程,应在发电前至少5个工作日前,组织工程竣工初
验工作,以免影响一次工程发电。竣工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
设计相关文件执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3.5初验中发现的问
题应由工程组织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工程组织单位组织
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1页
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2页
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运行部门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复验不合格不
允许投入运行。
3.6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运行单位
不予验收,相关问题由运行单位书面报告给施工组织单位。线路未按要求
整改不应投入运行。
4.3设计中规定配置的仪表工具及备品备件、材料应移交运行单位,
移交工作应在验收合格后5工作日内完成。移交仪表工具及备品
4.4施工单位应负责设计中规定配置的仪表工具及备品备件、材料的
完好性,并按规定及时移交运行单位。5、试运行
5.1自光缆工程验收合格当日起算90日内做为光缆工程的试运行期。
5.2试运行期间相关通信方式执行、运行维护工作由运行单位负责,如发
生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和处理,试运行期从消缺处理后电路恢
复正常运行时从新计算。
5.3试运行期满后,由运行单位填写试运行报告,工程正式移交运行
单位。
6、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北京电力公司调通中心。
北京电力公司调通中心
2006-07
附件一
移交单位接收单位:人员人员日期日期
附件二
工程仪表材料及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2页
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3页
移交单位接收单位:人员人员日期日期
附件三通信光缆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正面)
通信光缆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背面)
初验人员整改人员复验人员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四通信光缆纤芯验收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电力公司单模光纤的验收工作。二、单模光纤纤芯
验收标准:
光纤接续纤序及松套管顺序必须严格按照国标色谱顺序和通信方式顺
序进行接续,接续顺序必须正确,规范(非国标色谱光纤按照光缆出厂报
告提供的色谱顺序进行接续)。1、G652型光纤(B、C、D)
1)光纤竣工验收采用1310nm和1550nm双波长双向进行测试,同一
波长上的双向测试平均值做为该波长的测试结果。
2)用OTDR在1310nm和1550nm波长分别测试光纤接续点(熔接点)
其双向平均值不大于0.05dB。
3)用OTDR在1310nm和1550nm波长分别测试光纤成端插入损耗其双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