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重点.pdf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本章重要考点

一、法和法律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①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意志性;

②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强制性;

③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利导性;

④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3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1.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4类: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各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包括4类: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法的形式

(二)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五、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一)途径的选择

(二)仲裁与诉讼关系: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

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六、仲裁

(一)仲裁的特征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不适用: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1)劳动争议的仲裁;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合法合理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

4.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性质:民间性组织。不实行地域管辖;也不实行级别管辖。

2.仲裁委员会组成:由当事人协议选定。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l名仲裁员组成。

(五)仲裁协议

1.形式: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效力

(1)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六)仲裁裁决

1.仲裁应当开庭、但不公开进行。

2.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3.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

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七、民事诉讼

(一)诉讼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2.特殊地域管辖:9项(很重要)

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的管辖。主要有三类: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管辖的确定(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

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二)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

文档评论(0)

180****809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小学毕业生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