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裁量基准.pdfVIP

北京市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裁量基准.pdf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北京市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裁量基准

(征求意见稿)

一、事项名称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二、设定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条

三、行使层级

市级。

四、许可条件

1.转出、转入单位持有与所从事活动相符的许可证;

2.转入单位具有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

3.转让双方已经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五、申请材料

1.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

表,或放射性药品及其原料转让审批表;

2.转出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应资质页;

3.转让协议(转让双方签订的,含有废源依法处理方案)

六、中介服务

七、审批程序

1.申报、收件;

-1-

2.受理或不予受理;

3.审查;

4.决定;

5.发证。

八、审批时限

1.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九、收费

十、许可证件

放射性药品及其原料转让审批表;放射源转让审批表;非密

封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

十一、数量限制

十二、年检年报

十三、不予受理情形

1.适用范围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实施程序

-2-

出具加盖生态环境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不予受理书

面凭证。

3.办理时限

生态环境部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四、变更情形

1.适用条件

(1)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

止,或者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可以依法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

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变更

行政许可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

许可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生态环境部门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变更程序

(1)被许可人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说明拟变更

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理由、证明材料等,由被许可人签字/盖

章、签署日期),并提供拟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2)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被许可人;

(3)变更情况依法公开。

3.办理时限

自被许可人提出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3-

十五、撤回情形

1.适用情形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

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

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可以依法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

定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撤回程序

(1)生态环境部门依职权启动撤回程序;

(2)生态环境部门向被许可人发送《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事

先告知书》,告知被许可人撤回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

及被许可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被许可人陈述、申辩

和听证时限自《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

工作日;生态环境部门发现撤回行政许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

的,还应当书面告知利害关系人;

(3)生态环境部门结合被许可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

辩、听证意见作出撤回或者不撤回行政许可的,应当出具加盖生

态环境部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决定;

文档评论(0)

睿智的P社玩家 + 1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