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数字信息化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创新.docx

图书馆数字信息化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创新.docx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

图书馆数字信息化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创新

?

?

[论文关键词]图书馆;数字信息;著作权;法律制度创新?

[论文摘要]图书馆数字信息资源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是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平衡图书馆数字信息与知识产权利益关系,从法律学角度为其寻求法理依据,提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创新,是图书馆数字信息建设的根本保证和有效途径。?

?

数字图书馆建设是图书馆建设的发展方向。未来的图书馆将以服务特色和技术等级论高低,能否迅速占有信息资源并向社会提供信息产品服务将成为衡量图书馆的标准。数字图书馆作为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它的研究数字与建设水平如何,关系到我国图书馆在未来信息时代的地位和作用。现阶段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是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创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

?

一、图书馆数字建设资源建设与知识产权之间的矛盾冲突?

?

数字图书馆是基于传统图书馆而发展起来的图书馆高级发展阶段,秉承传统图书馆以资源和服务为核心的建设理念。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递网络化、信息利用共享化、信息服务知识化是信息社会对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现实要求。以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技术为依托,以信息知识为加工对象,以公共服务为宗旨的数字图书馆,给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了新的舞台,使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系统得到快速、全面地实现。与此同时,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现实需要与著作权制度创立本意之间产生了矛盾。即资源共享的需要与确保著作权人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控制他们的作品,并有足够的动力创造新作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就是社会公众利益与著作权人个别利益之间的矛盾。这种社会公众利益与著作权人及其相关人个别利益之问的利益冲突问题,在知识产权法还不完备的今天,还将继续存在下去。网络时代的数字信息著作权立法,不仅要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促进或保障知识信息的自由扩散和传播,保护公民合法的信息获取的自由。在数字信息著作权中,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是对立统一的,既有矛盾,又相互依存。要平衡这一对矛盾,一方面要保证知识创造者的自由创作权利及其相关利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数字著作权法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图书馆代表社会公众利益诉求,图书馆的利益需求显然与出版商和创作者基于利润目的产生的利益有本质的不同,这就构成了数字信息著作权利益冲突的一对矛盾。对这一矛盾进一步分析,还包括了图书馆与信息投资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图书馆作为社会公益机构,从出版商处购得信息后一般是以免费或较低费用的形式提供给公众使用,这就对出版商可能造成利润损失。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图书馆的数字化竞争,出版商就不会再把书籍或电子数据库卖给图书馆,图书馆馆藏得不到更新,社会公众利益也就得不到有效保护。这就产生了图书馆与信息投资人(数据库提供商、出版商、加工增值者)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

社会公众利益与著作权人及相关个别利益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使代表公众利益诉求的图书馆面临着两难选择。就是数字图书馆要想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利益,同时却使作者合法的经济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时刻面临受到损害的危机。如果著作权人及其信息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则会影响著作人的创作热情和投资人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发展。这样就有可能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从根本上制约数字图书馆的发展。目前,以法律形式对馆藏文献数字化所产生的知识产权问题在世界各国没有统一的规定进行规范,为了促进并保护图书馆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赋予数字图书馆以数字化文献的专有权利,是十分必要的。这就要在公共利益和著作权人权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既能有效地适度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又能使数字图书馆的资源建设在法律上予以肯定。这就要求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使数字图书馆尽可能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并尽量减少对版权作品的侵权。?

?

二、数字图书馆共建共享的法理依据?

?

数字图书馆共建共享必须遵循以下法理规则:?

一是合理使用规则。合理使用体现的是公平正义的法律关系,是最能反映利益平衡关系状况的版权原则。通常情况下,合理使用的权利范围越大,利用作品的方式就越加灵活,侵权的可能性就越少;相反,如果合理使用的权利范围越小,则利用作品的范围越小,作品利用的方式就会单一,侵权的可能性就越多。1852年,“美国公立图书馆原则”率先提出了图书馆免费服务的理论并被逐渐接受以后,“合理使用”就成为图书馆使用版权作品的主要形式。这种形式的做法就是,图书馆可以不经许可、不付报酬地使用版权作品。而在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范围如何界定,要取决于著作权人的社会公众利益平衡的

文档评论(0)

186****989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