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商标罪.pdf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销售假冒商标罪

1月23日,记者从江苏省太仓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审理了这么一

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两被告人也算有点商标意识,但最终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受到了严厉的刑罚制裁。

被告人王某、张某小夫妻俩一直在其租住的房屋内经营淘宝网店,刚开始做

鞋子生意,后来生意不好就于2013年9月开始转卖液晶电视机,主要由丈夫王

某负责进货,妻子张某负责淘宝网上的销售。

该二人所销售的电视机是由王某从上海的一家批发市场购进的。

这些电视机是有人利用回收的旧电脑显示屏,在小作坊里安装新的主板,再

加上电视机的外壳然后就出售的,都是无品牌无商标的组装翻新电视机。

王某为了更容易销售出去这些电视机,同时又从该批发市场上买进一些印有

“SAMSIN商标标签,回家后自己贴在所购的上述电视机上,假冒三星牌LED电视

机通过淘宝网进行销售。

王某、张某明知“SAMSIN商标与第8494299号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只有两个

字母不一样。

他们知道假冒注册商标查的比较严,不敢贴完全一样的商标,就

打打擦边球。

2014年4月,被告人王某、张某接到了一家宾馆的大订单,要订

70台三星牌液晶电视机。

王某、张某怕被宾馆老板发现自己原来贴的“SAMSIN(商标和真正

的“商标不一样就不买了,就在5月份进货的同时又买了印有“注册商标的标签,

回家后贴在自己所购进的电视机上。

然而也就在进货、贴标的当天,苏州市太仓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举报会同太

仓市公安局对被告人王某、张某的租住处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扣到粘贴印有

“注册商标标签的不同尺寸电视机共计1百多台及假冒的“商标标贴一千多个。

该1百多台电视机总价值计人民币7万多元。

王某、张某当日即被抓获到案,后二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此外,王某、张某所销售的上述电视机经鉴定检验,均为不符合

GB8898-2011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伪劣产品。

太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

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擅自粘贴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

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管理制度,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被告人王某、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的

具体案情,法院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

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于太仓市公安局扣押的涉案假冒注册商标的电

视机及标贴均予以没收。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

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

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

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

物品。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

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

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的,“有

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会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

充规定》作了如下规定:“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明

文档评论(0)

187****200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