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介绍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特征: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
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是他人注册商标,而未经
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目的一般是
营利或者谋取非法利益,但个别案件也可能是为了破坏他人注册商标信誉
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
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商标权的保护
一、保护商标专用权概述
保护商标专用权,是指以法律手段制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以保护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
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
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
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
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责任
行为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
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
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
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
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责任
以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
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
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四、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广大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使用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1、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措施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2规定,如果另一商标系复制、伪
造、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并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成员国
应依职权,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或应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