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跨境电商退货损失保险(C款).docxVIP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跨境电商退货损失保险(C款).doc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1/5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跨境电商退货损失保险(C款)条款

C00013331612023091349701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跨境电商(见释义)交易平台、平台卖方以及具有保险利益的相关方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跨境电商交易的商品。假货、二手商品、以及跨境电商平台规定违禁销售的商品,不在本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消费者(买方)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商品,根据电商平台规则发生的退货,并因此产生弃货(见释义)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保险人对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一)买方或收货方被认定为未收到货、或收到货为空包的情形;

(二)买方或收货方因产品破损、包装破损及包装脏污而导致退货;

(三)因买家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正常退货的;

(四)卖方少发漏发情形中的少发漏发部分;

(五)商品的自然消耗或磨损;

(六)消费者(买方)收到的货物与订单销售商品明显不一致导致的退货情形;

(七)消费者(买方)或收货方认可并接受的有问题商品。

第六条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平台或卖方及其代表的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或平台或卖方与消费者(买方)的串通、勾结、欺诈行为;

2/5

(三)战争、军事行为、恐怖事件、罢工、骚乱、盗窃、抢劫;

(四)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

(五)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污染;

(六)地震、雷击、火灾、爆炸、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各项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一)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以及保险产品之外的财产损失;

(二)关联企业之间的相互索赔;

(三)罚款、惩罚性赔款;

(四)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

(五)被保险人或平台或卖方承诺免费维修的费用。

保险金额

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二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

3/5

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时,投保人按照保单的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法律咨询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持证人

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解答和服务。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27066055000030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4月14日上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