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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篇一:民事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案例分析,给大家作为参考,欢送阅读!

法律案例分析篇1:1.【案情】19xx年x月,x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

被人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xx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xx

年x月被假释。20xx年x月的一天,x某盗窃一辆(价值x万元多元)

而未被发现。20xx年x月,x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

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

窃汽车的行为.

【问题】

(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x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3)对x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

(4)对x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5)对x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

(6)假设x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

现20xx年x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

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x某其实真实为x某,因为在

19xx年的x月份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

发布通缉令而成为被通缉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侦查而改名为x某。

请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依法如何处理?为什么?1.

【参考答案】

(1)对x某适用是合法的。因为对x某暴力强奸行为定罪量刑的活动

发生xx年刑法实施之前,根据刑法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对该

暴力犯是可以适用假释的。(根据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时间

效力问题的假设干规定》第x条);

(2)需要撤销假释。因为其在假释期间又犯了新罪,根据刑法第xx条

第x款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犯新罪的时间有限定即假释考验期间内,

但发现该新罪的时间原则上并无时间限定).

(3)该盗窃罪发现的时候并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故应当定罪处罚,但同

时要考虑x某对该盗窃罪由自首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x某利用传播非典敲诈高校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是在假释

期满后不久,构成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5)撤销假释后,将强奸罪剩余的x年有期徒刑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

实行并罚,其中,对盗窃罪要考虑因自首而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敲

诈勒索要考虑属于累犯而依法从重处罚。

(6)在此情形下依然应当追究其爆炸罪的刑事责任。因为该犯罪行为

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而犯罪嫌疑人x某逃避侦查的,依法不受追

诉时效期限的限制。此时,应以爆炸罪同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因为

爆炸罪属于漏罪且不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故假释不能撤销)。

法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篇2:案例:

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某临街小百货店的老板魏某准备

回家吃午饭,刚刚迈出店门,突然就有一个东西砸在自己的头上,

疼得他大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头部,鲜血从手中流了出来。他的

妻子和儿子急忙上前扶住,发现其头部砸伤。同时发现,肇事者原

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一只圆盘大小的乌龟。魏某的小百货店在小区

的一楼,上面还有2到7层是居民住宅,乌龟肯定是住在2至7层

的居民在阳台上的。魏某儿子拿着乌龟从2楼找到7楼敲门让邻居

认领,但是这些邻居均不承认自己饲养乌龟。报警后,魏某表示,

希望养龟的住户能够自觉承认,承担责任,如果无人承认,他将向2

至7楼居民集体索赔。请用侵权法的相关原理对本案进行分析。

分析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却非常复杂,主要涉及的是本案

究竟是致害,还是一般的物件致害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7

条规定的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本案造成损害的是乌龟,

当然是动物。但是,这个乌龟又不是一般的动物致害,而是在楼上

坠落下来造成的损害,因此又比较接近《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

的建筑物的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物件致害责任。

前者是无过错责任,后者是过错推定责任。更为复杂的是,本案致

害物乌龟的所有人不明,目前还没有查明究竟谁是乌龟的所有人或

者管理人,如果最终无法查明这一点,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魏某所说

的有可能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楼上6户居民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这又接近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对此究竟应当怎样适用法律,确定侵权责任,我的是:

1.本案的实质确实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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