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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刑法分类模拟22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猎户(江南博哥)甲合法持有猎枪,猎枪被盗后没有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甲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B.乙故意破坏旅游景点的缆车的关键设备,致数名游客从空中摔下。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丙吸毒后驾车将行人撞成重伤(负主要责任),但毫无觉察,驾车离去。丙构成交通肇事罪

D.丁被空姐告知“不得打开安全门”,仍拧开安全门,致飞机不能正点起飞。丁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正确答案:C

[考点]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属于真正身份犯。甲属于“配置”枪支的人员,不构成本罪。因此A项错误。《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对交通工具采用了明确列举的方式,本案中“旅游景点的缆车”属于“电车”,属于交通工具,故认定为破坏交通工具罪。因此B项错误。交通肇事罪要求造成实害结果才构成犯罪。常见的实害结果有:死亡1人;重伤3人;重伤1人,但有严重情节(酒驾、吸毒驾驶、无照驾驶、严重超载、肇事后逃逸等)。因此C项正确。丁虽然形式上实施了“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拧开安全门,但并没有导致《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所规定的“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只是“致飞机不能正点起飞”,不应认定为破坏交通工具罪。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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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

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

C.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

D.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

正确答案:C

[考点]侵犯财产罪

??[解析]李某抢夺王某手包后,将追赶自己的狗踢死,不属于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因为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只能针对人实施。因此A项错误。李某抢夺财物后为了逃跑,将追赶自己的狗踢死,并非对王某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因此B项错误。李某抢夺财物后虽然逃跑,但王某指示其狗追赶李某,仍属于事后抢劫中的“当场”,即实施犯罪的现场及其随后追赶的整个过程之中。因此C项正确。李某虽然实施了抢夺行为,也在被追赶的现场,但并未对人实施足以压制其反抗的暴力、胁迫行为,故其行为不符合事后抢劫的条件,不成立抢劫罪。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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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

[考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解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求数量较大,起刑点为鸦片200克、海洛因、冰毒10克以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无论毒品的数量多少,都可以构成犯罪。因此A项错误。非法持有毒品罪,不以本人实际占有为必要,也不以本人“所有”为必要。本人拥有而交他人保管或为他人保管,都属于非法持有。因此B项正确。非法持有是一种事实状态,在通过他人持有的情况下,不必要求知道毒品的所有者。因此C项错误。因实施其他毒品犯罪而持有毒品的,按所实施的毒品犯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因为贩卖毒品而持有的,仅需以一个贩卖毒品罪处罚。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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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合谋加害刘某,但四人未商议具体分工和计划,刘某最终死亡。经查明,赵某和钱某使用木棒殴打刘某,孙某使用拳头殴打刘某,李某手持铁棒在旁助威。刘某因头部受致命伤而死亡,但无法确认何人所为。以下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因无法确认何人所致致命伤,故四人无需对刘某死亡负刑事责任

B.根据共同犯罪的原则,四人均需对刘某死亡负刑事责任

C.孙某使用拳头殴打刘某,不足以致死,故不对刘某死亡负刑事责任

D.李某手持铁棒在旁助威,故不对刘某死亡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共同犯罪

??[解析]四人合谋加害刘某,表明四人是共同犯罪,在违法性上具有连带性。赵某、钱某、孙某属于共同实行犯,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负责”的原则,即使无法查明具体是谁的行为导致死亡结果,也无需查明,三人对死亡结果均需负责。李某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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