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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446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下列关于辩护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江南博哥).甲乙共同盗窃,涉嫌盗窃罪,甲乙得手后将赃物交给丙销赃,丙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在诉讼过程中,王律师不能同时为甲和乙辩护,但可以同时为乙和丙辩护
B.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李某受哥哥大李委托担任大李抢劫罪的辩护人,人民法院有可能准许
C.赵某已经加入日籍但精通中国法律,赵某的弟弟小赵因涉嫌盗窃罪被追诉,若小赵委托赵某担任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D.钱某系甲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受其表姐钱钱的委托担任在乙区人民法院受审的钱钱盗窃案的辩护人,乙区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正确答案:C
[解析]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和关联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在A中,乙和丙既可能是同案犯,也可能是关联犯。A错误。
??处于缓刑考验期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B错误。
??外国人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经由被告人委托,法院可以准许其担任辩护人。C正确。
??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辩护人,除非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经由被告人委托,法院可以准许。但是,表姐不是近亲属。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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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的下列哪一证据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A.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
B.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
C.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差的证据
D.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周岁的证据
正确答案:C
[考点]辩护人的义务
??[解析]ABC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A项的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与B项的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均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辩护人应当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的证据范围,所以A、B项错误。C项的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差的证据,属于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辩护人依法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所以,C项正确。D项: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周岁的证据,不属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辩护人无须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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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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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B.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例外、不公开为常态的原则
C.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灭权力设寻租空间
D.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B
[考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解析]AC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所以B项说法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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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C.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正确答案:C
[考点]挪用公款罪
??[解析]ABD项: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不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其他单位”既包含国有单位,也包含私营单位。因此ABD项情形均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不符合题意。C项: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不属于“挪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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