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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考情分析】非重点章,分值在2-4分之间。烟叶税法是今年新增加的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
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纳税人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税率
1、市区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非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2、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3、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计税依据
1、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规定被加罚的滞纳金和罚款不能作为计征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违反三税法规定被处罚时,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税滞纳金或罚款。
3、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4、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实纳营业税)×适用税率
税收优惠
1、城建税一般不单独减免,主税减免,城建税才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进口产品不征城建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纳税环节、期限和地点
城建税的征收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同时进行,所以,纳税环节、地点、纳税期限的规定,均按三税的规定办理。但是下列情况纳税地点为: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
3、对管道局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烟叶税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税率
20%,烟叶税的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购烟叶的当天。
(2)纳税地点: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期限:应当自纳税业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教育费附加
1、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3%或2%)
2、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统一为2%。
3、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4、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典型例题1】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主要经营内销和出口业务,2007年4月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税额4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缴纳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2007年4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A.2.80B.3.08C.2.52D.5.81
【答案】城建税=(40+4)×7%=3.08
【典型例题2】
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无固定纳税地点的个人,为户籍所在地
B.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为税款代收地
C.代扣代缴“三税”的个人,为税款代扣地
D.取得管道输油收入的单位,为管道机构所在地
【答案】BCD。选项A,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典型例题3】
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A.纳税人滞纳营业税而加收的滞纳金
B.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C.纳税人偷逃增值税被处的罚款
D.纳税人偷逃消费税被查补的税款
【答案】BD
【典型例题4-2011年考题】
位于某市甲地板厂为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8月份进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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