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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附答案

(典型题)

大题(共10题)

一、甲有色金属厂是某市产业部下属的国有企业。假设2014年3月18日甲企

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日

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甲有色金属厂。法院于2014年10月21日裁定

宣告该有色金属厂破产。管理人及时拟订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交由债权人会

议讨论。已知债权人会议共有债权人10人,债权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全部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为A、B二人,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00万元。破产分配方案

经债权人会议依法通过后,直接交给管理人执行。2014年11月30日,破产程

序依法终结。但在2015年8月,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该厂曾在

2014年1月时放弃对某机器厂的120万元债权。同时,有人举报在2013年2

月20日,该市产业部将甲有色金属厂所有的一台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无

偿调拨给另一企业使用。问题:(1)A、B二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此次表决中是否

享有表决权?并说明理由。(2)此次债权人会议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如何

通过?并说明理由。(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

由。(4)该厂放弃的120万元债权,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

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并说明理由。(5)对某市产业部无偿调拨价值80万元的

金属切割机,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

配?并说明理由。

【答案】

二、案情:吕某在龙江市南湖区人民街道218号拥有房屋6间,其中3间为旧

房、3间为新房,均在建成之后不久完成物权登记,登记于人民街道218号,

登记确权面积为新旧6间房间的面积。2017年7月1日,龙江市人民政府批复

同意建设龙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吕某的房屋被纳入该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就拆

迁安置补偿事宜,龙江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吕某进行协商,但因意见分

歧较大未达成协议。2017年8月1日,龙江市房管局将吕某在龙江市南湖区人

民街道218号房屋中3间新房认定为违章建筑,并决定变更人民街道218号房

屋产权登记.将登记确权房屋从新旧6间房间变成仅有旧房3间(新房被确认

为违章建设)。2017年10月5日,龙江市人民政府在未按照《行政强制法》

的相关规定进行催告、末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的情况下,组

织相关部门对吕某的部分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同时对拆迁范围内的其他设施也

进行了部分拆除,导致剩余房屋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吕某认为,龙江市人民政

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和毁坏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人民法院针对

龙江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

后,经审查受理起诉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要求向被告龙江市人民政府

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但龙江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只向法院提供

了对吕某违建房屋进行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据,没有提供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

的相关证据和依据。2017年12月1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在审理期间,龙

江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有关吕某房屋侵占公共绿地的照

片,经技术鉴定,这张照片拍摄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2月15日,

本案一审宣判,龙江市人民政府败诉。龙江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当庭表示不服

提起上诉。说明:龙江市为省会城市,设有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吕某户籍所

在地为龙江市西湖区,该区设有龙江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吕某被拆房屋所在地

为龙江市南湖区,该区设有龙江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龙江市人民政府住所为龙

江市青山区红星路1号,该区设有龙江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龙江市国土部门和

规划部门住所均为龙江市滨江区中山路1号,该区设有龙江市滨江区人民法

院。问题:1.吕某就龙江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哪

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2.假如吕某就龙江市房管局变更其房屋登记的行政行

为提起行政诉讼,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3.在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龙江

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因公无法出庭,全权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自己没有委托相应

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是否合法?为什么?4.龙江市人民政府在一审中提交的有关

吕某涉案房屋侵占绿地的照片能否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为什

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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