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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车整治方案
小区电动车整治方案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原则,依法开展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对象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
(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组织领导
成立__镇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中队长兼任,负责“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电动车的注册登记和路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四、方法步骤
“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未注册登记电动车的数量;
二是积极宣传注册登记时间和流程,确保广大群众能顺利注册登记。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检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四)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完成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开展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建设平安东升,建设和谐社会。小区电动车整治方案2
为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依据《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通任组长,由主任科员岳建廷、郭树深、耿淑刚,分管领导李永军、代树涛任副组长,质量发展股、质量监督股、知识产权股、标准计量股、消保股、综合执法局、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股。
二、工作目标
自20__年七月至年底,利用半年时间,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行为,切实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车产品质量。销售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的电动车以及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3C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虚假宣传、虚假标注。
(五)不履行售后三包、缺陷产品召回义务。
四、责任分工
质量发展股:负责牵头治理工作的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为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供参考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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