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版)HJ 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docxVIP

(正式版)HJ 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docx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i

目次

前言 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方法原理 1

5试剂和材料 2

6仪器和设备 2

7样品 3

8分析步骤 4

9结果计算与表示 6

10精密度和准确度 7

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

12注意事项 8

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8—1999)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华东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扩展了测定指标,增加了总烃和甲烷,相应修改标准名称;

——修改了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相关内容见《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

——修改了非甲烷总烃的定义,增加了总烃的定义;

——标准气由甲烷、丙烷混合气更改为甲烷;——分析用色谱柱增加了毛细管色谱柱;

——完善了样品采集和处理方式,修改了气袋材质;——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删除了单点校准、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8―1999)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仪征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方法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3(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3(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3(以碳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总烃totalhydrocarbons(THC)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气相色谱仪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3.2

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hydrocarbons(NMHC)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非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4方法原理

将气体样品直接注入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同时以除烃空气代替样品,测定氧在总烃柱上的响应值,以扣除样品中的氧对总烃测定的干扰。

2

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和蒸馏水。

5.1除烃空气:总烃含量(含氧峰)≤0.40mg/m3(以甲烷计);或在甲烷柱上测定,除

氧峰外无其他峰。

5.2甲烷标准气:16.0μmol/mol、800μmol/mol,平衡气为氮气。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向具资质生产商定制合适浓度标准气体。

5.3氮气:纯度≥99.999%。

5.4氢气:纯度≥99.99%。

5.5空气:用净化管净化。

5.6标准气体稀释气:高纯氮气或除烃氮气,纯度≥99.999%,按样品测定(8.3)步骤测

试,总烃测定结果应低于本标准方法检出限。

6仪器和设备

6.1采样容器:全玻璃材质注射器,容积不小于100ml,清洗干燥后

文档评论(0)

gxq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专业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