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
?
??
涉讼资产处置进入产权市场分析
“司法拍卖”制度的重大创新
?
??
?
?
?
?
?
?
?
???
?
?
?
?
?
一引言
“司法拍卖”和“产权市场”是两个不同实体的概念。它们先后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同一时期。建立初期同属于为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的市场产物。虽然,二者的法律地位差距明显,二者的服务对象也有所不同,但是,24年以后,却在重庆成为制度创新的联盟体,并为全国建立“司法拍卖”新机制提供了示范和借鉴。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重交所)积极配合重庆法院提供“司法拍卖”执行制度改革的平台,支持法院利用产权市场的阳光交易机制,对涉讼资产的“司法拍卖”执行制度实行了彻底的市场化改革。这一创举在重庆取得了重大突破,使重庆的涉讼资产“司法拍卖”成交率、增值率大幅度攀升,由改革以前的成交率不足20%,拍卖资产成交价格平均缩水30%以上的状况,转变为现在成交率达79.3%,增值率为12.86%的水平。[1]这一重大改革创举为改变执行难、净化重庆的法制环境、改善重庆发展环境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促进区域性产权市场建设,推动产权交易制度创新,改善重庆的经济建设秩序和投资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司法拍卖”的本质
“司法拍卖”这个在我国上世纪出版的《辞海》和《法学词典》中没有出处的新名词原创于1986年。1986年,国家对国有企业全面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时,出现了一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同年,针对全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既存资不抵债的问题需要找到制度的突破口,全国人大组织专家、学者按照改革的需要,迅速制定并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企业破产法》。
国家通过实施《企业破产法》建立了国有企业改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秩序,对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依法破产,把变现的资金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和补偿债权人。把各级政府从过去为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下解放出来。这是制定《企业破产法》最突出的意义,也是《企业破产法》对涉讼资产处置采取拍卖竞价的本质要求。由于《企业破产法》以公开的拍卖方式处置涉讼资产是这部法律的基础,具有特殊意义,因而,人们把《企业破产法》的财产清算、资产处置变现的全部过程定义简称为:司法拍卖。在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把“司法拍卖”作为《企业破产法》的代名词时常用于经济生活。可见“司法拍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家喻户晓的。
《企业破产法》对涉讼资产处置的执行程序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法院所行使的执行权不受社会任何干扰,直接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因此,企业破产和财产处置充分受到了广大企业和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信任和理解。在《企业破产法》的指导下,国有企业资不抵债依法破产,各级法院依法指导社会各界严格遵循这部法律的规定,按照“司法拍卖”规定的程序对国有破产企业进行财产清算,有效地保护了债权人利益,维护了企业和企业职工利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司法拍卖”使《企业破产法》更具有完整的法律指导性,“司法拍卖”也备受关注。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和社会进步,市场经济的多元利益矛盾不断产生,难以调和,经济社会更需要建立适用于全社会的财产清算制度。第一部《企业破产法》经过20年的实践,10年的修改,2006年全国人大重新颁布了新的《企业破产法》,并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建立破产清算的“司法拍卖”法律制度,是我国对市场经济下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24年来,“司法拍卖”对防止国有、集体、非国有经济组织的资产流失,防止损害债权人、企业和职工利益,维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改善市场环境,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保障市场多元经济的自由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法律保障,对发展市场经济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破产清算、财产抵债的“司法拍卖”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制度。
三“司法拍卖”的公信力遭到沦陷
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进入了制度创新的变革时期,社会诚信体系正在接受市场考验,各种与社会进步相悖的违法事件不断发生。“司法拍卖”中产生的腐败现象尤为突出,严重侵害了法律尊严,颠覆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形象,“司法拍卖”的公信力遭到沦陷,使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建设的社会诚信体系的保障基础遭到破坏,市场秩序得不到保障,老百姓指责为“天漏了”。
据有关媒体介绍: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违法案件902件,合计986人,其中执行人员违法犯罪就占80%。人们特别看到2007年以后,在各种媒体曝光的“司法拍卖”腐败案件中,有一批曾经的优秀法院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庭长和执行法官倒下了。经济社会为之震惊!老百姓普遍质疑“司法拍卖”的公信力!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自身失去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