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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条件标准标准职业(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条件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一、编制说明
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以下按30人/周期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三、人员配置
(一)所(站)长
负责鉴定所(站)全面管理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专注地铁、铁路、市政领域安全管理资料的定制、修改及润色,本人已有7年专业领域工作经验,可承接安全方案、安全培训、安全交底、贯标外审、公路一级达标审核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编制等工作,欢迎大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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