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第三章 冲突规范(二).pptVIP

国际私法第三章 冲突规范(二).ppt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3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三章冲突标准〔二〕;识别

反致、转致、间接反致

公共秩序保存

法律躲避

外国法内容确实定;第一节识别〔Qualification〕;例1:一个法国人在荷兰工作,法国人死亡于荷兰,在荷兰有一笔财产,蜂房、船。其子在法国法院提出要求继承其在荷兰遗产的继承问题?

例2:1908年英国法院奥格登案,涉及一法国人19岁未经父母同意结婚〔法国法规定25岁前结婚应经父母同意〕效力的问题。英国法认为“经父母同意〞是形式要件;法国法认为“经父母同意〞是实质要件。到底是实质要讲还是形式要件?即是识别问题。;二、识别依据

〔一〕法院地法说。大多数国家持此态度。“法官只司本国法〞

〔二〕准据法说。此说陷入循环论。

〔三〕分析法学和比较法学。依各国法律制度的共同认识去识别,各国法律中具有普遍性共同概念,虽有一些,但不多,不现实。

〔四〕国际条约说。新动向即用国际条约去识别,用条约中对有关法律关系的名词概念进行的详细解释识别。;三、关于“二级识别〞〔SecondaryCharacterization〕问题

英国学者戚希尔提出的新概念。将识别划分为“一级识别〞和“二级识别〞

例:英国法院审理英资在苏联境内的财产,苏联财产收归为国有,公司国有化,法人依法人所属国法,应适用苏联国有化法律,即应对公司实行国有化。但英国对本应运用苏联的国有化法令再次进行识别为刑事法律,认为不能适用,法院判决可以提取该财产,就是二级识别。

二战后,一些兴旺国家对开展中国家公布的国有化法令进行二级识别,在补偿方面以提出“充分、有效、及时〞的绝对补偿问题。与其说是识别,不如说是对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或确定。;四、中国对识别的态度

1、尊重客观事物的现状,确定国际私法案件的性质,要求定性准确;

2、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公平地解决有关争议问题;

3、在实践中采取比较灵活做法,根据不同案件情况,采取法院地法和准据法国家法律两种方法之一;

4、坚决反对批判二级识别。如果外国以二级识别对中国公民权利进行限制,我国将进行报复。

五、中国规定

?法律适用法?第8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二节反致〔Remission〕,转致〔Transmission〕,间接反致〔IndirectRemission〕;反致;例: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判决的福果案件〔Forgo`sCase〕

原因:

l、法院地国家法律把本国冲突标准所援引的外国法理解为实体法和冲突法的总和,如果将准据法理解为实体法就不会产生反致问题。

2、法院地国家的冲突法和推据法国家的冲突法内容规定不一致。;二、特点

1、各自适用都是对于同一法律关系;

2、适用的结果都是冲突标准最先指出的,应该适用的那个国家的准据法没有得到适用;

3、这一类问题通常发生在依属人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之中。如婚姻、继承、人的行为能力等方面。;反致的理论分歧;〔一〕从理论上讲,争议的焦点集中反映以下三个问题

1、适用反致是否尊重国家主权问题

2、是否导致判决一致

3、关于扩大本国法适用范围;〔二〕从实践上反致问题

实践上大致有两种情况:

1、接受反致

如德国。

有的既接受反政又接受转致如奥地利、波兰;

有的只接受反致却拒绝转致如匈牙利,日本、泰国;

有的只在特定的民事关系中接受反致或转致如德国

2、拒绝反致

如希腊、伊拉克、意大利、荷兰、埃及、叙利亚、巴西、秘鲁、伊朗和摩洛哥

在一些国际公约中也明确拒绝反致。;〔三〕中国态度

1、在制定?民法通那么?第八章进行过讨论,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民法通那么?意见,均未规定接受反致。因此外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标准我国法,只应适用我国的实体法,外国法规定有反致条款的,我们也不反对,以后立法如何那么待审判实践总结。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第1条“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

即在解决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时,我国不接受反致。

3、?法律适用法?第9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因此,说明中国不接受反致;第三节公共秩序保存制度

〔Reservationofpublicorder〕;二、公共秩序保存制度的特点

三、公共秩序保存的立法方式

〔一〕间接限制

〔二〕直接限制

〔三〕合并限制;四、公共秩序保存的救济

〔-〕法院地法说

用法院地法代替。秘鲁、土耳其、匈牙利等,但应加以限制。应选择无碍内国公共秩序的

相近似的另一类外国法或适

文档评论(0)

mend4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