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害发生的社会特征及预防策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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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侵害发生的社会特征及预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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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元

摘要:儿童性侵害的社会成因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但其发生的社会特征比较显著。从我国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儿童性侵害具有女童受害率高于男童、性侵犯者多为熟人、性侵害报告率低和性侵害易发于高风险家庭等社会特征。在新时期儿童保护的新情势下,构建立体多维的性教育机制、实用易用的性侵害预警评估指标、灵活联动的强制报告机制以及精准对焦的“潜在”性侵犯者识别干预机制,是提升我国儿童性侵害防治成效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儿童性侵害;儿童保护;性教育;强制报告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7640(2021)03-0072-06

■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照顾的结构性困境与整合性干预机制研究”(18YJC84001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高教重点课题“新时代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与治理策略研究”(Bb/2018/01/06)。

近年来,有关儿童性侵害问题受到社会各界非常热烈的关注和讨论,民众纷纷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希望政府、社会与家庭共同加强儿童保护和预防儿童虐待工作力度的诉求和愿望。为何现今儿童性侵害议题会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关注?其重要原因在于近年来被曝光的儿童性侵害案件持续增多,所呈现的恶劣和危害情状超乎常人心理和道德容忍底线。如百度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所出现的“2013十大儿童性侵案”(包括海南一小学校长开房对6名小学女童实施性侵害,安徽一小学校长在12年中对9名小学女童实施性侵害,河南一小学教师对9名小学女童实施性侵害,四川达州一官员在洗脚房内强奸7岁幼女等案件)[1]和“十大留守儿童性侵案”(包括女童遭幼儿园园长性侵,女童遭建筑工人性侵,女童遭邻居性侵等案件)[2]等系列典型案件的集中曝光和舆论传导,促使政府和全社会关注和认识到儿童性侵害这一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陈晶琦的研究团队针对6省6市2508名大学生的回溯性调查发现,其中24.8%的女生和17.6%的男生在童年期遭受过性侵害。[3]加快构建我国儿童性侵害防治体系已然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鉴于当前国内儿童性侵害理论研究十分薄弱,而倡导全社会参与儿童保护政策与服务发展,提升专业人员、家庭成员和社会公众儿童保护和预防儿童性侵害意识与能力的工作又刻不容缓的情势,本研究基于社会工作学科视角,借助中外文献和相关数据对儿童性侵害的社会特征及防治策略进行探讨,以供实务界和学术界参考。

一、儿童性侵害概念

儿童性侵害是一种交织了地域、种族、文化、制度、习俗、宗教等多重因素的复杂社会现象,因而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儿童性侵害意涵的界定不尽相同。长期以来,儿童性侵害的概念處于争议不断和动态变迁状态中。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儿童性侵害本质上是一种人类暴力,它将暴力认定为一个全球性公共卫生议题,将儿童性侵害归类为家庭暴力中的“父母和监护人对儿童的虐待与忽视”类型。WHO发布的《防止虐待儿童会议决案》(1999年)、《世界暴力与卫生报告》(2002年)和《预防儿童虐待:采取行动与收集证据指南》(2006年)一脉相承地将儿童性侵害界定为“指使未发育成熟的儿童参与其不能完全理解、无法表达知情同意以及违反法律或违反社会禁忌的性活动”。[4]151-153世界卫生组织所界定的儿童性侵害概念成为多数成员国开展儿童虐待防治和发展儿童保护政策、实务与理论的重要指引。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基本参照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儿童性侵害的定义。比如,美国1974年颁布的《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案》(2010年修订)将儿童性侵害行为界定为“通过雇佣、利用、说服、诱导、引诱和胁迫任何儿童参与,或协助他人进行任何性活动(sexuallyexplicitconduct);任何让儿童模拟性行为以生产色情音像产品的活动;强奸、性骚扰、卖淫;性剥削以及与儿童的乱伦”。[4]304-305我国台湾地区将儿童及少年性剥削界定为“使儿童或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利用儿童或少年为性交、猥亵之行为,以供人观赏;拍摄、制造儿童或少年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书、照片、影片、影带、光碟、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利用儿童或少年从事坐台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游、伴唱、伴舞等待应工作”。[5]概而言之,综合以上观点可以将儿童性侵害界定为任何以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性活动对象,运用雇佣、利用、说服、诱导、引诱和胁迫等方式,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性权利,实施接触性和非接触性的任何性侵犯行为,包括性交、性接触、猥亵、性暴露和性剥削(性交易)中的任意行为。

就政策和实务而言,儿童性侵害的概念界定至关重要,因为它涉及判别哪些行为属于或不属于儿童性侵害范畴。换句话说,儿童性侵害案件的发生率、问题严重度能否精准评估取决于采用何种儿童性侵害概念和评估指标;更进一步说,儿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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