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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海峡经济区金融合作交流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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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海峡经济区是一个具有地缘经济利益的区域共同体,它以台湾海峡为地域特征,以台湾和福建为主体,涵盖台湾、福建、浙南、赣东南、粤东等地区。环海峡经济区是海峡两岸加深沟通的理想地带,成为两岸往来的交融地,以及两种社会制度、两种经济体系的衔接地,它以两岸沿海中心城市为主轴,通过聚集、辐射作用,共同构建起市场高度开放、制度建设完善、产业结构互补、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完备的区域经济共同体。
创建环海峡经济区是一种建立在地缘相近基础上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加强闽台金融合作是建设环海峡经济区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环海峡经济区创建初期,出于对历史原因和政治因素的考虑,海峡西岸应采取主动。福建具有闽台金融交往的“五缘”优势,又是中国大陆台商投资的重点地区,在环海峡经济区金融交流与合作中具有先试先行的优势。
环海峡经济区金融交流与合作是从大金融的角度来展开的,它包含了商业银行的借贷清算和购并,保险机构的相互展业,股权流动,公司的上市、流通,投资银行业务的相互渗透,等等。本文重点讨论商业银行的借贷清算问题。
一环海峡经济区金融合作交流的意义
环海峡经济区金融合作是伴随着海峡两岸经贸合作而产生和发展的。两岸的经贸合作起源于两岸的比较利益和优势互补,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也是文化和情感推动的使然。在两岸经贸合作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中,必然会激发出拓展合作领域的需求和创新,其中,金融的合作是经贸合作发展到较高阶段的必然要求,它起源于经贸合作,服务于经贸合作,又促进和推动经贸合作的发展。
海峡两岸经贸合作拥有悠久的历史,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的改善,特别是和平发展成为两岸关系的主轴,促进两岸经贸合作有了更快的发展,两岸贸易的依存度有了很大提高。据商务部数据,到2006年11月底,台商对中国大陆投资项目71414个,协议投资金额接近1000亿美元,实际投资437亿美元,实际投资金额占中国大陆累计吸引外资的6.5%。另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李炳才介绍,2007年两岸贸易额达1244.8亿美元,台湾顺差达755.6亿美元。中国大陆是台湾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
相比较而言,两岸的金融合作滞后于两岸经贸合作。由于金融是虚拟经济部门,更多的受制于政治和司法制度,而两岸政治因素的复杂性,确实成为金融合作最大的障碍,因此,在货币兑换、两地通汇、贷款融资等方面的合作还处于比较低的层次,甚至还只是试验阶段。两岸的金融合作如果不加快步伐,势必影响两岸经贸合作的顺利拓展。现今,两岸关系发生了积极变化,标志着两岸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历史的起点,为两岸的进一步合作提供了契机。
福建和台湾一衣带水,在地理位置上有着天然的优势。文化缘和亲情缘在闽台之间有着无法割舍的亲近。因此,福建是大陆对台的前进基地,是对台政策的实验窗口。在长期的碰撞和沟通中,福建已经搭建好了经贸层面和政治层面的交流平台,并在不断交流中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和人脉资源。中国大陆同台湾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交流过程中,问题不可能简单化,中国大陆对台湾的重大政策也不宜在全国一下子全面铺开,因此,可以进行先行先试的探索。综合比较,先行先试地点的选择最合适不过的是福建。
二环海峡经济区金融合作交流的可行性研究
从2001年起,两岸金融之间已尝试交流与合作。
1.两岸金融合作交流的前期成果
2001年以前,两岸金融交流仅限于台湾民间对祖国大陆的单向间接汇款,两岸不能直接通汇,金融机构不能直接进行业务往来,更不能到彼岸设置分支机构。2001年6月,台湾当局同意开放岛内银行办理国际金融业务的分行(OBU)办理两岸通汇业务;2002年2月,台湾当局又开放岛内外汇指定银行(DBU)与中国大陆银行直接往来。当台湾当局开放两岸通汇业务后,中国大陆即抓住时机,开始陆续批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与台湾第一银行、彰化银行、华南银行、世华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起正式的通汇关系,两地银行签订了代理行协议并开展对开信用证业务,通过交换密押及互开账户,办理两岸间的直接通汇业务,从而结束了两岸金融界长期不来往的历史,两岸金融开始迈出直接、双向交流与合作的步伐。[1]
随着两岸通汇业务的开展,台湾金融机构开始进军中国大陆设立分支机构。2002年5月,彰化银行、世华银行率先在上海和江苏的昆山设立了代表处,随后合作金库、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土地银行、华南银行等也先后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设立了代表处。此后,台湾金融服务业在中国大陆设立分支机构发展较快。[2]
伴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台商踊跃来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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