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卷三分类模拟题模拟100.docxVIP

  1.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司法卷三分类模拟题模拟100

不定项选择题

1.?兴华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增发新股,董事会拟订发行新股的方案,该方案中包含下列事项,请问其中哪一(江南博哥)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A.为吸引更多的投资,拟按股票票面价值的九折发行

B.兴华糖业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C.所有新股均为无记名股票

D.所有新股的发行均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

正确答案:A

[解析]《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本题D项与《证券法》结合,《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题目没有给出这一条件,所以,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并不违反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34条第4项规定,股份公司新发行股份(增资),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故B项正确。在股份公司募集设立时,发行人认购的是记名股票,在公司成立以后,增资发行新股可以是记名股也可是无记名股,《公司法》第129条有明确规定。故C项正确。

?

2.?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公司决定发行一部分新股和债券。有关这两种融资证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股票可以溢价发行,也可以低于票面金额发行

B.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物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C.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D.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然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正确答案:BCD

[解析]《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故A选项错误。《公司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故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156条规定,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故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61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故D选项正确。

?

3.?甲、乙、丙、丁4个公司均打算发行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A.甲公司是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B.乙公司是3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C.丙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

D.丁公司是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只要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债券,因此《公司法》上规定的公司类型均可发行公司债券,所以ABCD选项均正确。

?

4.?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福润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发行股票1000万元人民币,四位发起人准备购买200万元的无记名股票,为了提高效率,遂先行将200万元股票支付,再向社会公开募集800万元的股份,在招股过程中,只公告了招股说明书,并对购买者进行了登记,但没有制作认股书。问:在招股过程中,哪种程序不合法?

A.四位发起人购买的股份数量

B.四位发起人购买无记名股票

C.向四位发起人先行交付股票

D.没有制作认股书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公司法》第84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故4位发起人只认购200万元的股份未达到法定标准。《公司法》第129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故4位发起人购买无记名股票不合法。《公司法》第13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故先行向4位发起人交付股票不合法。《公司法》第85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故题中未制作认股书不合法。综上所述,应选ABCD。

?

5.?甲、乙、丙、丁4个企业均为非国有企业。2004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正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新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净资产为6000万元,决定于2004年10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股东会会议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为什么?

A.符合法律规定

B.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达到发行债券所要求的最低限额

C.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发行债券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D.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正新公司不具备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中公司的净资产达到6000万元,符合《证券法

文档评论(0)

江南博哥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