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pdfVIP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第1页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

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

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

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

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

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

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

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

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

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

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

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

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

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

案。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第1页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第2页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

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

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

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

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

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

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

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

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

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

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636091513dfe9a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