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doc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docx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4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指那些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可能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这种危害可分为分类理化危险、健康危险以及环境危害。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那些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可能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本单位所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熟悉保管业务知识以及相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确保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准确,账目清晰,日清月结。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库手续,制作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存报表;定期清点库存,以便根据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障生产。

4.按照消防要求定期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检查和更换。

5.定期对库房进行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确保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6.对需要进入仓库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的流失。

7.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垛存放,并确保留出防火通道。

8.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指导进入仓库的员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9.定期对仓库内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卫生。

10.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涉及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以及监督管理。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确定的,生产、储存、使用或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投入足够的安全资源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

文档评论(0)

182****073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