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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电子化中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股东身份管理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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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红冯四风
摘要:分析当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全程电子化中股东网络身份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在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构建统一的股东网络身份管理体系的建议,建设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核心的全国统一股东身份管理和验证系统,实现全国市场经营主体的股东身份的鉴证管理和认证服务,更好地支撑和促进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全程电子化股东身份管理电子营业执照自然人股东
引言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1]。会议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明确要求“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识别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2016年9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意见指出:“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2017年4月IO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3号),并指出“实现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个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施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同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7号),意见提出要搭建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环境中的应用,稳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的应用。
2017年6月30日,工商总局印发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建设技术方案》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工商办字[2017]106号),为全国工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以及电子营业执照具体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总体技术要求,并提出了技术实现的指导。
根据党和国家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指导思想和精神,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支持单位一直在研究和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等方面的业务和技术问题。目前,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全程电子化都已经上线。但是,每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程电子化股东的身份认证方式都不一样,导致同一个股东在不同的省份全程电子化办理业务时需要使用不同的身份认证手段不够方便用户体验并不好。因此,在全程电子化中,股东用户的便利化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那么,为了进一步提高股东用户网上办理业务的便利性,就需要构建全国统一的股东网络身份管理体系。
1全程电子化中股东网络身份管理现状分析
1.1法人股东网络身份管理体系分析
法人股东包括企业法人及其他市场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企业法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身份,事业法人由编制管理部门核准身份,社团法人由民政部门核准。另外还有境外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境内企业法人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可以从源头保证企业身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实现持照企业与电子营业执照的一一对应,且具备全国范围内的服务能力,能够解决企业法人股东的网络身份识别问题,同时可以实现电子签名,能够支撑企业法人股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全程电子化。
境内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身份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自身也没有电子证照来证明网络身份,尚没有一个便捷有效的能够支持全国范围的网络身份认证手段。
境外的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目前也没有效的统一的网络身份认证手段。
1.2自然人股东网络身份管理体系分析
自然人股东包括境内和境外的自然人。目前,自然人身份认证的解决方式和技术很多[6],具体分析如下:
(1)电子身份标识(EID:ElectronicIdentity)
EID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建设的“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签发
[7],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大规模发放渠道,短期内不具备全国性支撑能力,且EID目前不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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