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城乡户籍人口划分的改革效应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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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城乡户籍人口划分的改革效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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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琦1,沈毅2

(1.大连民族大学,辽宁大连116600;2.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公共与社会管理教研部,辽宁大连116013)

摘要: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破除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管理体制,取消农业和非农业城乡户口划分,回归到城乡统一的居民户籍身份登记功能,逐渐剥离依附在户籍身份上的不平等待遇,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取消城乡户籍人口的身份划分,建立统一的居民户籍制度,这将直接产生改革红利效应,有利于开启户籍制度实质改革、推动人的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社保一体化改革,并为其他领域改革提供关联配套措施,产生改革协力并从整体上推动改革进程。

关键词:户籍制度;城乡人口;改革效应

D631.42文献标志码:A:1002-2589(2015)13-0020-03

收稿日期:2015-03-12

基金项目:大连市委党校市情研究课题“完善大连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策研究”(2014sqyb21)

作者简介:张琦(1987-),女,辽宁丹东人,辅导员,历史学硕士,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沈毅(1986-),男,辽宁营口人,讲师,经济学博士,从事公共管理与社会保障研究。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习近平在会议上说,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着重提出取消城乡户口划分等关键性户籍改革举措,对于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其他领域改革走向深入将产生积极效应。此次取消城乡户口划分,深化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的重大举措,对于打破城乡分割户籍身份界限,构建新型户籍管理体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牵引其他领域改革等具有划时代意义。回顾我国户籍制度的由来及改革历程,对于全面把握户籍制度的功能、与其他经济制度的联系以及未来改革趋势等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户籍制度的由来及改革历程回顾

户籍制度是政府职能部门对所辖居民的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并进行相关管理的一项国家行政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治安和提供人口统计资料。将居住和流动人口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分类管理是一种最基本的、常见的管理方式,有利于满足人口统计、维护社会治安等社会需要。户籍制度在我国古代及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时期就被广泛采用,新中国成立之后坚持了户籍管理的思路,但同时也承担着为国家工业化战略提供配套的职能。新中国成立之初,国际国内形势要求我国尽快建立起现代工业体系,提高国家综合实力,维护政治稳定和改善民生,自国家“一五”计划以来,我国确立了以工业为主导、以城市为核心的发展战略,采取计划经济体制进行资源调控和配置,将各种要素优先配置到国家战略需要的产业、行业和部门,在一定历史时期对国力提升等方面确实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当时为了与国家战略相配套,建立起城乡分割户籍制度、人民公社制度、统购统销制度“三驾马车”,即通过户籍制度管理人口流动,将农村居民以人民公社形式组织起来,从事农业集体劳动,再按照统购统销制度将工业化需要的农村集体劳动初级产品配置到工业部门,再将农民生活需要的工业品配置到农村地区,形成人口——就业——生产交换——消费——分配管理过程链条化循环。改革开放以后,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方式不再由国家计划为主,而是交由市场的自发力量。传统的城乡分割户籍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需要,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劳作中释放出来,不断涌入工业发达、人才需要旺盛的城市,给户籍城乡分割管理带来挑战。

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原有二元户籍制度做出了调整,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打破城乡户籍界限,保证流动居住的权利。例如国务院于1984年发出了《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1985年7月公安部颁布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决定对流动人口实行暂住证、寄住证制度。从1978年到1991年的十余年间,党和国家对二元户籍制度政策进行了诸多调整与变革。90年代的户籍改革围绕放开户籍限制,实行流动落户政策展开。1997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在试点的基础上于2001年3月批准了《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凡在县级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县以下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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