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作业题及参考答案.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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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作业题

班级______姓名___分数___________

一、概念题:

1、区别支配权与请求权的不同;

1.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特点

如下:(1)客体是特定的;(2)权利主体是特定的;(3)义务主体是不特定

的;(4)实现权利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5)具有排他效力。

2.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与不作为)的权利。它

是以基础权利的存在为前提,有基础权利才会有请求权。因基础权利的不同,请

求权可以分为: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人格权和身份权法

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法上的请求权。

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划分是根据民事权利的不同作用来的。

1、支配权是权利人排他地直接支配财产或其他标的的权利。这种权利具

有两方面的作用:积极方面,即支配特定的财产或利益,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

入;消极方面,即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妨碍其对标的民事权利中,物权是最典

型的支配权,他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也属于支配权。

2、请求权是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与支配权不同,请求权人

只能对义务人提出请求,但不得对义务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进行直接的支配。

请求权是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2、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的不同;

一、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

民事权利能力从自然人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二、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

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

务的权利,则自然人不能享有。

三、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太大差别;

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原因是法人各自经

营的业务性质和范围不同,分别受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内

容各有区别,如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不相同,而各企业法人的

权利能力也不相同,它们只能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的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人不能

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权利人怠于

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

制度。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发生事由不同。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可由当事人主观意志决定,包括:

权利人请求、义务人的同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则不能由

当事人决定,包括:不可抗力、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者丧失民事行为、其他。

其次,发生时间不同。中断发生于诉讼时效开始后的任何时间内。中止只能

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或者法定事由虽发生于6个月前但持续

法律教,育网至最后六个月内的。

最后,发生后果不同。中断是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重新计算诉讼

时效期间。中止则只是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4、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的不同;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法律教育网期

间届满,丧失其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失效制度。除

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

我们要注意:

首先,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其次,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定失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

断、延长,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最后,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消灭不行使的权利的胜诉权,即实体意义上

的诉权,而不消灭不行使的实体权利本身,除斥期间则消灭实体权利本身。

二、简答题

1、关于法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答:法人的成立条件是指社会组织在法律上取得法人资格所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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