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声学教程比较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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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学教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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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学教程比较研究

?欣德米特在其《传统和声学简明教程》中说:“和声学,作为一种理论体系与教学方法来看,是已经发掘得无微不至了;它的材料已经用各种方法编排过千百次了……”他的这句话道出了和声教材的本质:

首先,和声学是一种理论体系。即一种以大、小调式为基础,以三和弦为基本单位,通过特定的语法逻辑组织和弦间的关系,以强调调式主音中心地位的调性体系。

其次,和声学是一种教学法的具体体现。和声教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讲解。可以侧重于理论的角度:如和声的发展史,和声的心理学、美学意义;和声的风格特征;也可侧重于技术角度,即和声的具体应用方法。

欣德米特说和声学的“材料已经用各种方法编排过千百次了”,还告诉我们一个事实:相同的和声学材料,虽然内容都在讲大、小调和声体系,但是由于每本教材所处的年代以及作者的教学思想不同,这就会直接影响到教材的次序编排、叙述方式、行文方式以及和弦处理的方式中去。所以,只有通过比较的方法对和声学教材进行对比分析,才能找到教材之间的异同。

一、和声学教材的性质与内容

首先和声学是一种理论体系。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它确立了和声学理论的基本范围及基本性质。关于这个问题,每本书的作者用不同的语言表达了同一个内容。其次,和声学是一种教学方法。所谓教学方法,就是指这一理论体系的阐述方式。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理论分类、表达方式以及习题的式样与要求等多个方面。最后,和声学的多样性。和声学教材的材料已经用各种方法编排过多次了,这就是说,理论体系虽然相同,但由于作者在教学理念上的差异,是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加以阐述。

二、理论归类上的比较

所有和声学著作的内容,尽管会有一些小的区别,如辟斯顿在其《和声学》中,增加了“和声的节奏”,勋伯格在其《和声学》中也增加了“节奏与和声”,同时还增加了“全音音阶及其五音和六音和弦”、“四度叠置的和弦”两个内容。斯波索宾等人则在其著作中增加了“俄罗斯音乐中的自然调式”、“作品调性布局的基本原则”以及“和声分析的某些问题”三个内容。但从总体上说,基本上就是自然音体系、变音体系、转调、和弦外音及持续音五个方面。但就在这五个范畴内,不同的作者也有着不同的归类法。

三、和声语汇及技术手法上的归类比较

和声是一种语言。学习和声,就是学习一种语言,一种依据乐音体系编织而成的特殊语言。因此,与所有的语言一样,和声也有着一整套体系化了的语法逻辑。凭借它,控制、调节和弦间的关系,使音乐形成一个既统一、又有对比,既流畅,又连贯的整体。

关于和声语法的构成方式,在大、小调和声体系中历来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一种是由德国作曲家,理论家韦伯(GottfriedWeber,1779-1839)首创的音级理论体系,另一种是由德国音乐学家、教师和作曲家里曼(Riemann,karlWilhelmJuliusHugo,1849-1949)开创的功能理论体系。在我们所选的五本教材中,就存在着这两种不同的理论。欣德米特、辟斯顿、勋伯格以及杜勃阿的四本教材所采取的均为音级体系,而斯波索宾等人的《和声学教程》采取的则是功能体系。这两种不同的体系,在语法上均属大、小调和声体系,即调性体系,因而并无本质的不同,区别只在构成的原理及其表达的方式上。

音级体系是根据根音进行,即根音之间的强、弱关系来组织和声进行的。而功能体系则先把每一个具体的和弦纳入相应的功能范畴,再按功能的属性:稳定——不稳定(紧张)——稳定(解决)的逻辑来组织和声的进行。这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它必然会影响到教材的编排、讲述方式。

两种理论体系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和声逻辑的组织方式上,同时还反映在标记法上。在我们所选择的五本教材中,存在三种不同的标记法:杜勃阿(欣德米特也有一部分)采用的数字标记法,勋伯格、辟斯顿、欣德米特采用的级数标记法以及斯波索宾等人采用的功能标记法。因为功能属于一种概括性概念,而级数则是功能的具体化。因此,不仅在标记法上,就是在逻辑的表达上,把这两者结合起来也会取得较好的效果。我们在作逻辑安排时,先从总的、概括的角度着手,然后再作具体的安排。思路会显得十分清晰。

四、表达方式上的比较

由于作者在教学理念上的差异,同一原理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加以阐述,从而形成各自独特的风格。这一点,在这五本和声学教材中体现得相当明显。

欣德米特把和声学理解为“一门简单的技术”,因此可以简明扼要地、提纲挈领地传授给学生。基于这一理念,他的和声学教程确实相当“简明”,整部著作就是以传授“技术”为核心,与此无关的内容一概不提。就是有关技术的部分,也尽可能地简练。这种处理法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直接、概括。但总感到有一些不足,对于教学使用上来说过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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