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2014日本可再生能源政策及其未来走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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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2014日本可再生能源政策及其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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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1日,东北地区发生了东日本大地震,导致了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严重的灾难性事故(以下称“3·11”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反应堆建筑物爆炸时白烟滚滚的冲击影像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在此之前,日本一直相信“核电站是安全的”这样的神话,并在能源政策中把核能作为中心政策来规划,这次事故彻底颠覆了日本的能源政策。

在“3·11”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前,日本的可再生能源和核能是一并被定位为零排放电力来源。在日本2030年要实现零排放电力来源的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70%这一目标中,其设想的发电结构中是以核能为主导的,其中核能占50%,可再生能源占20%。

这些政策因“3·11”福岛核电站事故而取消,时任首相菅直人表示,“在2030年实现核发电量占总发电量50%以上”的能源基本计划暂且收回。此后接任的民主党野田政权则公布了“21世纪30年代零核电”的方针,2012年众议院总选举时,民主党的政权公约中也明确地标明了这一方针。

选举的结果是自民党与公明党两党的获胜,自公两党联合提出了“在加速引入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促进火力发电的高效化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对核电的依赖程度”的政策。虽然民主党的“零核电”方针被推翻,但也已从“3·11”福岛核电站事故前的过度依赖核能的政策转变为降低核电依存度、促进能源多元化的政策,可以说,日本能源政策的方向有了很大的转变。

本文在回顾“3·11”福岛核电站事故前的日本可再生能源普及情况的同时,重点考察了核事故对日本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影响,并探讨了今后日本可再生能源政策以及可再生能源普及的趋势。

一日本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历程

(一)石油危机带来的影响

在1973年和1979年发生的两次石油危机的影响下,日本认识到了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由供给失稳而引起的石油危机导致了石油价格高涨,因而使得物价总水平大幅上涨,家庭消费减少,这给日本经济带来了严重打击。1974年,石油危机带来的教训使日本认识到了作为可替代石油能源的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因此通过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院(现为独立行政法人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开始推进“阳光计划”。该计划的目的在于,为未来能源需求弥补大量的能源供给,以太阳能、地热、煤炭、氢能这四种石油替代能源的相关技术为重点进行研发。

此后在1980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石油替代能源的开发以及引进的法律》[1](简称《石油替代能源法》),该法以摆脱对石油的过度依赖为目标,规定了石油替代能源的开发、促进等政策。石油替代能源既包括可以代替石油进行燃烧的原料,如原油、挥发油、重油等省令规定的石油制品,也包括除石油外的可以作为热源的热能、动力能以及电力等可再生能源。同年,日本政府修订了以太阳能发电为中心的法律制度,促进了相关技术开发,这其中包括新能源综合开发机构[现为独立行政法人新能源与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设立的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等重点项目的推进。

199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新能源利用等的特别措施法》[2](以下简称《新能源法》),该法律旨在普及并促进《石油替代能源法》规定的能源中由于经济性制约而没有充分普及的新能源,包括:(1)太阳能发电;(2)风力发电;(3)太阳热能利用;(4)温差能;(5)废弃物发电;(6)废弃物热能利用;(7)废弃物燃料制造;(8)生物质能发电;(9)生物质热能利用;(10)生物质燃料制造;(11)冰雪热能利用;(12)清洁能源汽车;(13)天然气热电联产;(14)燃料电池等能源的利用。《新能源法》明确了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国民等各个主体的职责,制定了对利用新能源的企业的金融支援措施。

此后,在2003年4月开始施行《关于电力经营者利用新能源等的特别措施法》[3](RPS法),该法律规定(十大电力公司等)电力企业有义务使用一定量以上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如上文所述,面对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日本在认识到可再生能源重要性的同时,也为可再生能源的普及完善了法律,促进了相关技术的开发。

(二)日本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发展和衰退

石油危机以后,当然也是在政府推行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政策的影响下,日本的太阳能发电产业取得了惊人发展。到2006年,日本企业夏普的光伏年生产量(发电容量为基准)达到世界第一,世界年生产量排名前五位中有四位被日本企业所占据,京瓷、三洋电机、三菱电机位列其中。然而,21世纪第一个十年过半后,欧美以及中国迅速追赶,2007年,夏普第一的宝座让给了Q-Cells(独),2009年,夏普的排名下降至第三位,京瓷下降到第七位。2005年时日本企业还拥有约50%的世界市场份额,到2009年下降到了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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