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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合同法经典案例(4)

国家开放大学

2020年合同法经典案例4

十六、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案情介绍:

江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

抽空去照看儿子的生活,孙某特别尽心,常去照看江某的儿子的生活,

江某在感动之余,就打算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数码相机送给对方。

依据上述状况,用所学的《合同法》学问答复以下问题:

1.假如数码相机在容许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

江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2.假如已经将数码相机交付给孙某,江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

么?

3.假如孙某没有根据商定照看江某的儿子,江某在交付数码相机后

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评析:

1.江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

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不行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状况下不行以撤销。

3.由于江某在赠与孙某数码相机时,并未声明孙某在承受赠与

的同时必需对江某的儿子尽到照看义务,孙某照看江某的儿子是基于

此前的托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

利移转后,江某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十七、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案情介绍:

甲市钢材公司与本市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由工商银行

向钢材公司供应150万元贷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届时钢材公司还清

借款,另付利息30万元。合同签订后,银行经调查,发觉钢材公司

经营不善,便提出终止合同,后市某物资总公司出面说情,达成全都

看法:原合同连续有效,另外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物资公司签署保证:

保证钢材公司到期将全部贷款及利息还给工商银行,并对资金监视用

法。借款期限届至,工商银行前来催款,钢材公司只返还100万元,

并恳求工商银行将余额50万元及利息30万元于两个月后返还,工商

银行考虑到钢材公司的实际困难和与物资公司的长期良好关系,遂同

意了钢材公司的恳求,并签署了协议,但此事并未通知物资公司。到

应还款之日,银行发觉钢材公司账户资金所剩无几。此时,银行向人

民法院起诉,要求物资公司与钢材公司负连带责任,归还50万元及

利息30万元。

试分析:

物资公司对50万元余额和30万元利息是否应担当责任?

评析:

本案三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没有商定物资公司的保证方式。

根据《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商定或者商

定不明确的,根据连带责任保证担当责任。〞物资公司对该借款负有

连带责任。借款期满后,银行与钢材公司就延期支付余款与利息达成

协议,且此事并未告知物资公司。《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

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

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担当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商定的,根据

商定。〞据此,物资公司在银行与钢铁公司签订延期支付余款与利息

协议时就免除了其连带责任。故在银行起诉之时,本案就变成了银行

与钢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只能要求钢材公司担当违约责

任。

十八、租房合同的法律适用

案情介绍:

赵某与陈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所学的《合同法》的学问和相

关法律规定,答复以下问题:

1.假设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假设租赁期间房屋需要修理,承租人也要求修理,但由于没有修

理,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担当?

为什么?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自己对房屋进展了装修,要求出租人根

据装修费用的一半支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

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5.在承租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为什

么?

评析:

1.合同局部有效,局部无效。《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

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局部无效。

2.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担当。《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根

据商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商定的用

处。《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修理义务,

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3.不合理。《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

租赁物进展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

展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复原原状或者赔偿损

失。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展装修,违背法律的规定,

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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