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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监理合同范本6篇
篇1
委托人: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_________工程,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工程的监理工作,由监理人组建的监理部具体实施。
监理部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本合同,实施监理,公正地维护有关各方的利益。
第二条:委托人应拥有工程的业主权。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外部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络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的权利(以下简称“业主权利”)。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应行使国家规范。标准。合同。本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人权限(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和施工现场安全的控制,检查验收以及业主权限等)。监理人在行使业主权利时,应事前与委托人沟通,并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监理人驻地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名单,实施监理方案,进度计划,设备和仪器等情况,应在本合同签订时,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供,委托人应给予确认。
第四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所在位置的地理。气象。环境等资料,以及委托人依法取得的与工程有关的基础数据和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基础文件。
第五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免费使用的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图。标准图。招标用的技术文件,以及实施监理过程中所需的工程档案。工程档案清单应由双方书面确认。
第六条:委托人应负责与工程各方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工程的所有外部协调工作(如:征地。拆迁等),并承担其费用。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应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并将配备的、已进场施工的施工队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联系电话等提交给监理人。
第九条:委托人在监理人进场前,应负责将施工现场地下或地下管网(如:电缆。电缆沟。管道。暗沟等)的情况,以及向施工现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和设立生活临时设施的许可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监理人。
第十条:委托人有选用工程承包人的选择权,以及确定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允许监理人的授权代表,携带专用合同约定的监理所需装备(如:计算机。仪器。车辆等)进入施工现场,将监理工作所必需的监理专家,工作人员和生活设施安排在施工现场或附近。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在工程现场或附近住宿和工作的办公用房,由监理人自行解决装修并安装必备的设施和设备,以及常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休息用房。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给予监理人在现场设置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办公及检测报表用计算机等设施的场地和提供工程用表。
第十四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在监理人监理期间,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和监理工作。
第十五条: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监理期间不得从事与履行本合同义务相违背的任何活动,下列情况除外:
(一)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规定,监理人必须持有某资格证书才能从事某项活动(此资格证书不得与监理业务相冲突),而委托人未予以配备,在此种情况下,监理人经通知委托人后,可以从事该项活动。
(二)监理人协助委托人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项审批。批报。登记手续等事务,可以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向委托人收取代办服务费。
第十六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委托人采纳,使工程得以提前建成或节约资金,以及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得以提高或缩短,其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按一定比例由委托人同监理人分成。
第十七条:委托人提出变更监理业务或解除委托合同的要求,应在不干扰监理人正常监理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一个月通知监理人,委托人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支出,赔偿监理人有关人员的报酬损失。
第十八条:监理人应当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以及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或施工的更改及对材料代用,必须经委托人同意,由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或节约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分成。
第二十条:监理人发现工程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时,有权采取指示工程承包人整改。停工。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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