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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仅是家
庭的责任,也是国家的责任。监护制度受监护自治观念的影响,一直被认为是一
个私法制度。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监护制度逐渐向公法化方向进行发展。监
护制度在历史上经历了由家族本位向个人本位的变迁,利益保护的核心也由家族
利益向未成年人自身利益转变。目前我国形成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护
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模式。国家监护在监督家庭监护、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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