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ZW-FWZN-RS0026-2018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延续申请)服务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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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ZW

吴江区政务服务标准

WJZW/FWZNRS0026—2018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延续申请)

服务指南

(区级)

2018-10-22发布2018-10-22实施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

吴江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32050900000001420395X00100127000-2)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吴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区人社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勇。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沈震松。

I

吴江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32050900000001420395X00100127000-2)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延续申请)服务指南

1总项名称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2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3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

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劳务派遣业务;

2)【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经营劳

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

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4受理范围

4.1适用范围

本许可适用于在吴江区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个人)。

4.2申请对象

本许可适用于在吴江区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个人)。

4.3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机构

5.1受理机构

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决定机构

1

吴江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32050900000001420395X00100127000-2)

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3其他共同办理处室

无。

5.4其他共同办理部门

无。

5.5跨层级办理

是。

6办件类型

承诺件。

7申请方式

该事项仅接受网上申请。

8申请材料

8.1事项情形分类

无。

8.2申请材料目录

1)本单位3年以来劳务派遣基本经营情况报告(必须按参考文本格式如实填报);

2)营业执照副本;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5)有委托时必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

8.3填报须知

1)本单位3年以来劳务派遣基本经营情况报告(必须按参考文本格式如实填报),收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收原件(1份);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收原件(2份);

5)有委托时必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收原件(1份)。

8.4材料填写样本

参见附录A。

9同城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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