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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2分)

1、教育法学是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2、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是指组成教育法学体系的各项基本知识的总和。我国教育法学的

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三个层面。

3、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

规则。根据教育法律规范为人们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可以将其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规范授、

权性规范。其中,授权性规范是指授权人们在法定条件下,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

范。

4、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几种。

5、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家庭教育权等四种教育权。学校教育权

是指国家赋予学校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活动的权利。

6、公民的受教育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在受教育方面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为其受

教育权而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或资格。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2分)

1、C(改为黑克尔)2、B3、B4、D5、A、B6、D

1.1957年,德国学者(C)撰写的《学校法学》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

法学著作。

A.高克尔B、约翰逊

C、黑克尔D、克莱因

2.比较研究法包括纵向比较和横行比较。其中,纵向比较是对同一教育法或教育法律现象在

(B)的特点进行比较。

A.不同发展方向B.不同发展时期

C.不同发展领域D.相同发展时期

3.《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属于(B)。

A.法律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D.规章

4、(D)是指以一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形成的门类齐全、协调一致的统一体。

A.教育法的渊源B.教育法律关系

C.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D.教育法的体系

5、我国(A或B)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A.《教育法》B.《宪法》

C.《义务教育法》D.《未成年人保护法》

6.国家教育权的分配,从横向上一般分为三种,下列哪一个不是其中之一?

A.教育立法权B、教育行政权

C.教育司法权D.教育执法权

三、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联系与区别。

教育法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存在依托,教育法学则为教育法提供学科理论依据和指导方向,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的任务是调整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内外关系。而教育法学是

一门法律科学,它通过教育法所调整的各种教育关系的研究,探讨教育法对维护教育秩序,保证

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率,保障教育关系主体利益等方面的作用,探讨完善教育法制的途径和方

1

法。

2、简述教育法的特性

教育法的特性是指由教育法特定的调整对象和特定的内容所决定的不同于其他法律的个性特点。

如果将教育法作为法律整体的一部分而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较,它便具有一般法的强制性、普遍

性和规范性的特征。如果将教育法作为法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教育法又具

有自身的特殊性。

法律以人们之间的一定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同一社会性质的社会关系,由于涉及不同的社

会领域而分为不同的种类。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是教育领域的社会关系,这是教育法区别于其他部

门法的特性。而教育领域的社会关系又有行政机关与学校、学校与教师、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家

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学生与学生等主体之间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等方面的关

系,这些关系是极其复杂的。

3、简述教育法权和受教育权的不同特点。

1.主体不同:教育权主要是以国家、机构或组织的身分存在;受教育权的主体主要以公民的身

份存在的。

2.来源不同:在教育权主体中,国家教育权是公民所赋予的,它需要有公民承认政府的权利

作为基础。国家教育权是不可以放弃和转让的。而受教育权来源于人的生命权,是由于人的存在

而存在的。

四、论述题(每题12分,共36分)

1、结合实际谈谈依法治教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加强教育管理,将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显得越来越重要。

学习教育法学对于了解现行教育法、健全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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