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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调研报告
按照XX安排,现就开展推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调研主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计量领域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将现行的“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管理模式改为“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管理模式,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投诉监督,推进诚信计量建设,促进我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调研概况
为确保调研任务顺利完成,计量处采取全面摸底、数据分析、学习借鉴、走访调研等方式,对我市现推行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以下简称“C”标志)情况进行分析,主要开展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会同注册许可局、食品生产处,对我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注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摸底。
二是对我市近三年来定量包装商品抽检情况进行了分析。
三是利用外出开会时机学习借鉴部分已开展声明制度省市的经验。
四是实地走访了我市10家原已取得“C”标志企业,并就推进定量包装自我承诺制度进行调研。
五是函询了XX等销售企业,对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意见。
通过调研,进一步掌握了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水平,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制定了措施,细化了责任,为推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奠定了基础。
工作总体评价
目前,我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已经达到5000多家,主要是食品、调味品、化装品、汽车用油等生产企业,其中以生产食品定量包装商品为主,占三分之二。通过近年来,持续开展“C”标志管理、企业计量管理培训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全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诚信计量意识得到增强,消费者对计量维权意识明显提升。但是通过走访调研发现,企业在诚信计量建设和推行“C”标志制度上还有不小的差距。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参与“C”标志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从国家“C”标志实施18年以来,我市取得“C”标志企业仅有23家,仅占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0.46%,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有明显差距。
(二)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不稳定。总体上看,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管理能力和自我诚信计量意识还有一定差距。多数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小,包装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缺乏必要的计量检测能力和管理制度。从近三年定量包装商品“双随机、一公开”计量抽查情况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不高,20XX年抽查合格率为84%;20XX年抽查合格率为89%;20XX年,截止6月30日,抽查216批中不合格77批,合格率仅为64%。
(三)社会和企业的认知度不高。由于“C”标志是由企业自愿声明,不带强制性质,不少企业觉得无所谓,只要国家不强制执行,定量包装商品有无“C”标志关系不大,不少企业参与热情不高。
五、原因分析
(一)获证程序繁琐,经济效益不明显。“C”标志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要获取“C”标志要经过提交申请、专家现场评价考核、商品抽样检验、考核结果评定、颁发证书等多个环节,办理时间普遍在1个月以上,3年到期重新进行申请、评价考核。企业普遍反映,“C”标志获证程序过于繁琐、费时耗力,且取得“C”标志对提升企业形象、促进经济效益增收等方面没有明显作用。
(二)现行法律与监管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由于现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分别于2005年、1999年发布实施,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轻、震慑力不够,企业计量违法“成本”较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需要。
(三)对企业帮扶指导力度不够。据了解,部分区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对企业持续保持定量包装计量保证能力上指导监督不够,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多数采取批评教育和整改为主,在帮助企业强化诚信计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导致企业诚信计量意识淡薄。
(四)监管人员素质能力不够高。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力量不足,据统计区县局计量科共有88人,其中41人从未从事过计量工作。基层市场所的监管人员绝大部分由原工商和食药监的人员组成,以前几乎都未接触过计量业务工作,对相关计量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
(五)政策宣传引导力度还不够大。在推行“C”标志,建立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诚信计量工作上,国家层面推动早,各省市跟进慢,宣传不够,没能形成一盘棋的局面。多数小型销售企业和消费者不认识“C”标志,消费者对定量包装商品欺诈行为维权意识不强。
六、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推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势在必行,应从以下几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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