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水稻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江苏省地方标准

《水稻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规程》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2024年8月21日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1.基本情况

实质性派生品种(EDV,essentiallyderivedva-riety)是由原始品种通过选育、天然或诱导的突变、体细胞克隆、基因导入、同亲本回交而得出的只有部分性状得到改变的新品种。

随着转基因等育种新技术的发展,使得针对原始品种的个别性状进行修饰性改变越来越容易。针对原始品种的缺陷对原始品种进行微修饰就可以提髙市场占有率,大量派生品种出现。由于派生品种与原始品种的高遗传相似性,大量派生品种的存在使遗传基础变窄,不利于进一步的遗传改良,也可能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派生品种泛滥的结果,必然会导致突破性品种越来越匮乏,育种创新减少的恶性循环。同时,实质性派生品种的商业化利用,严重损害原始品种权人的利益,也降低原始育种创新者的积极性。因此,鉴别实行派生品种是推动种业创新的关键之一。

水稻是江苏省第一大粮食作物,常年种植面积220万hm2左右,在保障江苏乃至全国粮食安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江苏省在水稻育种领域优势明显,据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统计,自1999年中国加入UPOV以来,水稻植物新品种权共受理申请13519件,授权6507件,江苏申请量位居全国第

六(978件),授权量位居全国第三(577件),申请量和授权量逐年增加。虽然我国水稻申请总量大,但其中很多是模仿或修饰性品种,例如针对扬稻6号、蜀恢527、广占63S和培矮64S等主推品种和亲本进行改造的实质性派生品种非常多,这些实质性派生品种的审定和推广,造成品种同质化严重,原始创新得不到鼓励与保护。迫切需要水稻实质性派生品种的鉴定规程,加强江苏省的种业管理,打造种业强省。

当实质性派生品种权利人与原始品种权利人产生纠纷时,需要对实质性派生品种进行鉴定。农民日报在刊发的《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知识“10问”》中对实质性派生品种的界定和鉴定方法给予了明确的指导。但在实质性派生品种的判定上,国际上尚无统一标准,我国各级相关部门也尚未发布有关任何作物的统一规范的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规程。首先对我省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制订详细规范的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规程并颁布实施,有助于水稻原始品种权的保护和利用,促进我省水稻种业的创新发展,为保障我省水稻口粮绝对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2.任务来源

2023年8月8日,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申请地方标准的立项,根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批准《水稻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规程》地方标准的制定,计划编号为:117。

3.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和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4.编写人员与分工(以表格形式将内容明确)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分工

王艳平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标准策划,标准制定与起草原则,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的撰写

宋锦花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科长

标准策划,标准制定与起草原则

沈奇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质量控制

于堃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质量控制

刘晓红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助理研究员

检索国内外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研究情况

李华勇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副研究员

该项目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关系的调查

汪鸿星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助理研究员

与该项目相关标准收集

5.主要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12月,查阅国内外相关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收集相关标准资料,在此基础上提出标准起草工作计

划。

2023年1月-3月,编写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上报申报书。

2023年8月,接收下达该项目标准研制任务;召开本项目的启动会。

2023年9月召开标准起草工作组会议,讨论了本标准的结构、术语与定义、主要技术指标等,确实了标准初稿。

2023年10月,组织专家讨论该项目标准初稿,汇总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确定了征求意见稿。

2023年11月就征求意见稿向水稻育种专家征求意见。

2023年12月,在进一步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二、标准的制定和起草原则

规范性原则: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

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符合并满足相关法规要求。标准的封面、前言、正文中各要素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有关编写标准进行编排。

适用性原则:本标准的全部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std36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