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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一、前言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范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等环节,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病历保存管理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存管理制度,明确病历保存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保存期限。
2.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出院或死亡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少于30年。特殊情况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疗机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3.病历保存应采取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纸质病历应存放于专门的病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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