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3093-2024 车辆运营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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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10CCS

ICS

13.020.10

CCS

Z0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T3093—2024

车辆运营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Vehicleoperatingunitcarbonaccountingandreportingrequirements

2024-09-03发布 2024-12-03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3093

DB14/T3093—2024

DB14/T3093

DB14/T3093—2024

I

I

II

II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核算和报告编制 2

附录A(规范性)相关参数推荐值 6

附录B(规范性)XXX监测计划 7

附录C(规范性)车辆运营单位碳排放核算报告格式模板 11

参考文献 18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3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符养斌、付文彪、安定宇、宁京、苏鹏程、刘雄伟、李文俊、张浩然、郭涛、王晓华、罗二娟、乔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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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营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车辆运营企业碳排放总量与碳排放强度的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流程与方法、报告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注册地在山西省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碳排放总量与碳排放强度的核算和报告要求。注册地在山西省的从事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相关企业和个体可以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11062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T13610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道路运输企业

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营业性道路运输汽车为工具,从事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城市客运的企业总称。

道路客运企业

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营业性道路运输汽车为工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

道路货运企业

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营业性道路运输汽车为工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

城市客运企业

在城市旅客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营业性道路运输汽车为工具,在城市范围内从事旅客运输的企业。

重点排放设施

道路运输企业年度碳排放总量大于5000吨(含)的碳排放设施集合。

碳氧化率

化石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质量百分比。

核算边界

车辆运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天然气、燃油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和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总量。

碳排放总量

车辆运营单位核算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碳排放量之和。

碳排放强度

车辆运营单位核算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单位周转量碳排放量。

核算和报告编制

概述

车辆运营单位应核算和报告其整个法人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包含全部碳排放设施因化石燃料燃烧而产生的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

核算流程与方法

核算流程

车辆运营单位进行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核算的流程如下:

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按照附录B制定监测计划并严格执行。

确定核算边界和排放源,建立碳排放源一览表,对于排放源的活动数据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

收集活动数据并核查数据的可靠性;

确定碳排放量计算方法;

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计算化石燃料燃烧对应的碳排放总量;

按运营车辆类别计算碳排放强度;

形成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核算报告。

核算方法

碳排放总量计算公式

车辆运营单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总量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量之和,按公式(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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