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A 款产品说明书.pdf

英大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A 款产品说明书.pdf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在本产品说明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我们公司”均指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产品说明中所称本附加合同指《英大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保险合同。

本资料为保险产品说明,具体内容以《英大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条款为准。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

英大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

1.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对被保险人在其当地基本医

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城

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金额后,对剩余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住院且延续至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对于我们同意重新投保的,

我们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时间,按实际住院天数在原保单与重新投保保单中的占

比分别承担保险责任;若您未交纳重新投保的保险费或我们公司不同意重新投保的,我们将对被保险人该

次住院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次日零时起30日内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

费用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累计给付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附加合同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2.补偿原则

我们给付保险金时,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已通过基本医

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包括我们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的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其他途径获

得了补偿,则我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与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金额之和,以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住院

医疗费用为限。

英大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产品说明第1页共3页

3.等待期

初次投保或在保险期间届满30日后申请重新投保本附加合同时,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

60日内因疾病住院,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60日称为保险责任等待期。

等待期条款不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的;

(2)您为同一被保险人提出重新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申请、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收取保险费并签发新的

保险单,且您提出重新投保的申请日在保险期间届满日次日零时起30日内的。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住院及与该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的治疗,无论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我们

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为已经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

龄为16周岁至60周岁。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产品为不保证续保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我们公司申请投保本

产品,并经我们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需交纳的保险费根据重新投保本产品时被保

险人的年龄和基本保险金额来确定。

您的重新投保申请需经我们审核后确定是否同意承保,如果我们不同意您为被保险人重新投保,本附

加合同自期满日的24时起效力终止。每次重新投保均遵循以上规则。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附加合同不再接受重新投保申请:

1.本产品已停售;

2.被保险人身故;

3.本附加合同因条款所列其他情况导致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英大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产品说明第2页共3页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醉酒、斗殴、自杀、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

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及其并发症,被保险人在投保本附加合同前已患的疾病;

7.精神疾病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为准);

文档评论(0)

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保险资料库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