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梳理_原创文档.pdfVIP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经济法重点梳理

名词解释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等公共权力组织为社会公共利益而干预市场所

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之中的,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

过程中的,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根本

原则。

宏观调控法: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规制法:调整政府等公共权力组织在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违背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商业道德的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质并经权

利人采取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市场混淆行为:经营者他人仿冒识别性标识从事市场交易,引起公众混淆,造成

或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误导性商业宣传行为:经营者在商品上、或者以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

的质量、性能、用途、特点、价格、产地、使用方法等情

况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

誉。

不当有奖推销: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消费者: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

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

产品缺陷: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

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瑕疵:广义是指产品不符合其应当具有的质量要求,狭义指一般性的质量问

题,如产品的外观,使用性能等方面。

经营者集中: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

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

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垄断协议: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

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

行政垄断: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

权力,排斥、扭曲或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

地位条件、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能力。

相关市场:同类产品或替代产品竞争所存在的一定空间市场。

简答题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国家等公共权力组织为社会公共利益而干预市场所产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1、联系:(1)在调整对象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2)在渊源上方面,经济法和民法的渊源都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

(3)在独立地位方面,经济法和民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

是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不是综合的部门,更不是法学学科

(4)在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推

动改革,开发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2、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

的经济关系,它不调整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对象是民事关系,即作为平等

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法律关系不同,经济法的主体由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包括国家机关,经济

组织,市场中介,以及农户,个体工商户,个人等。民法的主体是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3)作用不同,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比较注重维护国家的利

益和社会的公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