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辅助文员招聘问答
1、什么是检察院辅助文员岗位?
答:检察院辅助文员岗位,是指配合检察官从事与检察
工作有关的但不具有检察职权的事务性辅助岗位。
检察院辅助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和派遣制相结合的用
人方式。辅助文员与区人才服务中心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
同,接受派遣至区检察院辅助性岗位工作;辅助文员不具有
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检察院干警的有关待遇,不配发有检察
院干警标识的制服和装备。
2、检察院辅助文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
面试、体检和政审、聘用和派遣。
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实行现场缴费、发
放准考证。
笔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辅助文员招聘笔试、计算机能
力测试由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面试。考生通过笔试及计算机能力测试后,参加由区人
保局和区检察院联合组织实施的面试。
体检和政审。面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标准
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检察院进行政审。
1
聘用和派遣。区人才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辅助文员接受派遣到区检察院工作。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应通过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
核。
3、报考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
答: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总成绩前30名者,由区人
才服务中心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的5
天内公布。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本区二级甲
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
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5、聘用为辅助文员后,如果其今后工作表现好,是否
可通过一定程序直接转为检察院机关公务员?
答:不可以。成为检察院机关公务员必须参加上海市公
务员录用考试。
6、检察院辅助文员采用什么形式的用工制度?
答:检察院辅助文员实行合同制与派遣制相结合的用工
制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
辅助文员与区人才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以派遣的方式到区检察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区人才服务中
心为辅助文员提供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服务,区检察院负责具
2
体使用。辅助文员在岗工作期间内区检察院进行日常管理和
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同意,可以延续使用。对于使
用期间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
条件的辅助文员,由区检察院退回区人才服务中心。
7、检察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如何规定?
答: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8、检察院辅助文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何规定?
答:区检察院辅助文员的待遇参照区法院、区公安分局
辅助文员的标准,由区财政保障。辅助文员试用期月收入
2000元左右,转正后月收入2500元左右(其中包括工资、
“四金”)。
9、考生须注意哪些事项?
(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
报考,一经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个人提
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
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
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
进入考场;
3
(六)笔试时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迟到30
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可交卷离开考场;
(七)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类和寻呼机、
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八)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规人员将视情
节受到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
息及作弊行为、建议所在单位开除或解聘等处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