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法律制度练习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pdfVIP

所得税法律制度练习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pdf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所得税法律制度练习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单项选择题2.多项选择题3.判断题5.综合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

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根据规定,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

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选项C,个人独

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知识模块:所得税法律制度

2.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中所得来源确定的是()。

A.提供劳务,按照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B.销售货物,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购买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相关规定。选项A,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选项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

所所在地确定;选项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知识模块:所得税法律制度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适用25%税率的是()。

A.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

居民企业

D.所有的非居民企业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应用。非居民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

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分为两种类型: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

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前者适用25%

税率,后者适用20%税率(实际征税率10%)。知识模块:所得税法律制度

4.下列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转让财产收入

B.财政拨款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不征税收入的范围。选项A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D

是免税收入。知识模块:所得税法律制度

5.某居民企业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

总额为150万元,本期福利费发生额3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

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4.50万元,该企业2009年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万元。

A.0

B.157.75

C.159.75

D.185.50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企业所得税中三项经费扣除限额的计算。福利费扣除限

额为150×14%=21(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准予扣除21万元;工会经费

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可以据实扣除;职工教育

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50万元,准予扣除3.75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50+(30-21)+(4.50-3.75)=159.75(万元)知识模块:

所得税法律制度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对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

文档评论(0)

134****766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