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中央财政育肥猪养殖保险(D款)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中央财政育肥猪养殖保险(D款)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产品基于保山市政府文件开发,云南省其他市县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
保险标的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养殖育肥猪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养殖企业均可作为投保人,将符合下列条件饲养的育肥猪(以下简称“保险育肥猪”),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
(一)投保的育肥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
(二)投保时育肥猪体重20公斤(含)以上。
(三)育肥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唯一的统一标
识;
(四)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五)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除政府文件另有规定外,育肥猪存栏量100头(含)以上的可单独投保;育肥猪存栏量100头(不含)以下的,以乡、村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
在保险合同订立时,上述养殖者或组织统称为被保险人。
投保本保险时,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育肥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第四条下列育肥猪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饲养场所在蓄洪、行洪区内的;
(二)经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临床检查诊断不合格的,或未实施强制免疫的;
(三)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育肥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养殖地点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泥石流、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
(二)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冰雹、冻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三)疾病疫病: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
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第五条第(三)项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中央财政育肥猪养殖保险(D款)
2
导致保险育肥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
(二)除第六条规定的政府强制扑杀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保险育肥猪在疾病观察期内患疾病;
(四)保险育肥猪未按免疫程序接种,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
第八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育肥猪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死亡;
(二)保险育肥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养殖地点以外所发生的死亡;
(三)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病死育肥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
第十条保险育肥猪的每头保险金额参照当地饲养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最高不得超过其市场价格的七成。
除政府文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合同中保险育肥猪每头保险金额为700元。保险金额=每头保险金额(元/头)×保险数量(头)
保险数量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期间与观察期
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保险育肥猪出栏之日止,具体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5日(含)内为保险育肥猪的疾病观察期。保险育肥猪在疾病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导致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四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五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