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鑫相随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长城鑫相随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附件1-9

长城鑫相随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长城鑫相随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长长城城鑫鑫相相随随年年金金保保险险BB款款((分分红红型型))

长城附加金钥匙年金保险(万能型)

长城附加金钥匙年金保险(万能型)

长长城城附附加加金金钥钥匙匙年年金金保保险险((万万能能型型))

产品说明书

本保险计划中,主险“长城鑫相随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终了红利在本主险合

同因发生保险事故、满期、投保人解除合同等情形而终止时

给付。附加险“长城附加金钥匙年金保险(万能型)”为万

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长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1

附件1-9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保保险险责责任任

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生生存存保保险险金金

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有效

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87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满满期期保保险险金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期满时本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

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

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

身身故故//高高度度残残疾疾保保险险金金

被保险人身故/高残,我们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向身故/高残保险金受

益人给付“身故/高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本主险合同有累积红利保

险金额,我们将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主险满期后附加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按照身故或高度残

疾时个人账户价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

金”或“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附加万能保险合同特别约定

附加万能保险合同特别约定

附附加加万万能能保保险险合合同同特特别别约约定定

主险的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满期红利将在给付当时自动作为保险费进入附

加险的个人万能账户。

主险责任免除

主险责任免除

主主险险责责任任免免除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

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

2

附件1-9

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度残疾的,本主险合同终止,

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

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度残疾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

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附加险责任免除

附加险责任免除

附附加加险险责责任任免免除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

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个人账户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

投保人退还个人账户价值。

主险犹豫期

主险犹豫期

主主险险犹犹豫豫期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

文档评论(0)

132****2249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