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 章 进出口 纺织品 检验-.ppt

  1. 1、本文档共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八章进出口纺织品检验一、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内容及意义1、含义:指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第一节商品的检验(Inspection)2、进出口商品检验的项目与内容品质检验数量和重量检验包装检验卫生检验残损鉴定3、买方的检验权检验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中哪一方行使对货物的检验,也就是说,谁享有对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项内容进行最后评定的权利。二、检验时间和地点1、在出口国检验(1)产地(工厂)检验(2)装运港(地)检验(“离岸品质、离岸重量”)注: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实际是确定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行使对货物的检验权,即确定以哪一方提供的检验证书为准。2、在进口国检验(1)目的港(地)检验(“到岸品质、到岸重量”)(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注: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注: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是目前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案例思考: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卖方拒赔是否合理?分析如下:卖方拒赔是有理由的。因为:合同规定商品检验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这决定了卖方交货品质的最后依据是装船地商检报告书。在此情况下,买方在目的港收到货物后,可以再行进行检验,但原则上无权提出异议。三、检验机构1、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官方检验机构其职能是,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出入境货物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日本通商省检验所。半官方检验机构其职能是,在国家政府授权范围内,代表政府行使某项检验或某一方面的检验管理工作,如美国担保人实验室(UL)非官方检验机构指私人创办的、具有专业检验、鉴定技术能力的公证行或检验公司,如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英国劳埃氏公证行(Lloyd’sSurveyor)。2、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1)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主管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一),该局的职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2)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职责法定检验监督管理公证鉴定业务法定检验:对重要的进出口商品强制检验1)列入国家商检部门公布的《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中的商品2)我国《食品卫生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商品3)出口危险物品和《种类表》内商品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4)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出口的船舱和集装箱5)有关国际条约/协议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鉴定业务:接受委托,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鉴定(非强制性)。四、检验标准1、国际上对检验标准的分类1)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2)与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法规标准;3)国际权威性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标准、国际商品行业协会标准、某国权威性标准2、我国的检验依据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2.贸易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3.1低于2,按2办理4.无1、2,按生产国标准,若无,按国际标准或国家商检部门指定标准。五、检验证书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1、检验证书的种类品质检验证书、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包装检验证书、兽医检验证书、卫生/健康证书、消毒检验证书、熏蒸证书、残损检验证书、价值鉴定证书、船舱检验证书、产地证明书等。2、检验证书的作用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检验证书是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检验证书是卖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检验证书是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检验证书的签发日期一般早于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报检员报检员是指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资格,在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的人员。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2年内未从事报检业务的,《报检员资格证》自动失效。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

文档评论(0)

方世玉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10105013000012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