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未届期股权转让后转让人责任裁判规则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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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公司法》修订确立我国施行认缴资本制。认缴制降低了设立公司

的成本,有效地激发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交易市场的活力。但由于相关配套

制度并未及时随之调整,现有法律规范不足以调整认缴制背景下新的法律现象。

认缴制赋予股东出资期限利益,在此期间股东转让股权后是否仍需对公司债务

承担责任?若需要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什么类型的责任?现行法尚未作出回应,

立法空白导致实践中司法裁判规则莫衷一是,“同案不同判”现象屡见不鲜。论

文通过整理、统计、分析相关案例,发现司法机关在审理未届期股权转让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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