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产品责任法.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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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美国的产品责任法Mike是纽约州居民,新买了一辆产自新泽西州的汽车。假期中,Mike载着自己的女友驾车旅游,途经弗吉尼亚州发生车祸,两人均受伤。事故原因是刹车装置失灵,经检验,该刹车存在质量问题。Mike和女友分别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泽西州的汽车生产厂家赔偿。1、Mike和女友是否有权起诉?应当以什么理由起诉?2、纽约州法院是否有权受理该案件?3、被告可能有哪些辩解理由?第2页/共22页

第二节 欧洲各国的产品责任法第11页/共22页《指令》的主要内容(一)采取无过失责任原则(二)关于生产者的定义制成品的制造者;原材料的生产者;零部件的制造者;将名称、商标或其他标识标志于商品上的人;销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经销进口产品的人;若不能确定生产者,则产品供应者即被视为生产者(三)关于产品的定义:movableitems(不包括初级农产品)

第二节 欧洲各国的产品责任法第12页/共22页(四)关于缺陷的定义如果产品不能提供一般消费者有权期望得到的安全,该产品即有缺陷(五)关于损害赔偿:包括人身伤害和死亡(六)对产品责任的抗辩无罪责:生产者未将产品投入市场;产品投入市场时不存在缺陷;时效:受损害的权利自产品投入市场之日起超过十年消灭;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三年,从原告知道或理应知道遭受损害及确定生产者之日起计算

第三节 我国的产品责任法第13页/共22页1、缺陷: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不符合该标准2.免责条件: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3、诉讼时效: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4.损害赔偿(1)求偿对象: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14页/共22页

4.损害赔偿(2)求偿范围:第15页/共22页《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在损害赔偿问题上的新发展: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案例1第16页/共22页王某从某汽车经销公司购买了一辆载重10吨的半拖挂汽车。半月后,王某用该车装运一批货物(12.9吨),途中挂车后右外侧轮钢圈突然破碎,致使翻车,造成损害。经交警队认定:造成翻车的主要原因系外挂车后右外侧轮钢圈破碎所致。王某将经销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钢圈质量鉴定费、停运损失。经销公司辩称:翻车系车速过快、拉货超重,损失与自己无关,如正常驾驶、载货,即使钢圈破裂也不至于翻车。问:法院是否应判决汽车的钢圈生产厂家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汽车钢圈质量不合格,但原告超载行驶,原告是否应承担责任?本案应如何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第17页/共22页《产品责任法》第四条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案例2第18页/共22页两岁的甜甜不幸被奶瓶消毒盒内的热水烫伤病留下疤痕,其母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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