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质标执行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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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通风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瓦斯超限作业情形;

【说明】

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本标准的瓦斯浓度及瓦斯超限的瓦斯专指甲烷。

瓦斯超限作业是指井下风流中或局部空间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超限范围,进行作业或超限未采取处理措施的。

注:在处理瓦斯超限或瓦斯事故过程中,已采取相关措施的除外。

(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矿井依照规定实施防治突出措施;

【说明】

突出矿井采取区域性“四位一体”和局部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治突出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3)矿井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并正常运行;

【说明】

矿井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标准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监控系统保持连续运行,实现双机热备。

(4)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经论证并批复同意可以不建的除外),瓦斯抽采达标;

【说明】

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按照规定建立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移动瓦斯抽采系统,高瓦斯矿井建立井下移动瓦斯抽采系统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川安监〔2011〕291号)要求;瓦斯抽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及《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的要求。

(5)通风系统独立,完善,可靠;

【说明】

独立通风(又称分区通风和并联通风)是指采掘工作面、采区和生产水平及其它用风地点,都有自己的进、回风巷,其回风都各自排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而不进入其它用风地点的通风布置方式。

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矿井设置专用回风井,采区要设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循环风、利用采空区通风和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作业等。

主、副井采用平硐开拓的矿井只设2个井筒时,其中1个井筒为混合运输井兼作入风和正常情况下人员进出通道,1个为回风井兼作安全出口;主、副井采用斜井开拓的矿井至少设置3个井筒,其中1个井筒为混合运输井兼作入风和安全出口,1个井筒为正常情况下为人员进出通道兼作入风和安全出口,1个井筒为回风井兼作安全出口;采用暗斜井开拓延深时,矿井至少设置3个井筒;所有矿井正常情况下,人员不得从矿井主要回风系统中进出(巡检人员除外)。井筒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川安监〔2011〕291号)要求。

风机、风门、风窗、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局部通风机通风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6)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及反风设施;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说明】

机械通风是指利用安装在的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所产生的风压,对矿井实施通风的一种通风方法。

主要通风机是指利用安装在的,向全矿井、矿井一冀或一个分区供风的一种通风机。

矿井通风能力是指矿井通风所能提供的风量核定的矿井生产能力。

主要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要求。

(7)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测定瓦斯涌出量,并按相应瓦斯等级管理。

【说明】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应当以独立生产系统的自然井为单位,有多个自然井的煤矿应当按照自然井分别鉴定。矿井瓦斯等级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等确定;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符合《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要求。

瓦斯矿井每2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矿井瓦斯等级不得降级。

存在以上7项之一的,取消通风专业评比资格。

二、评分方法

按表2-1评分,通风11个大项每大项标准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以11大项的最低分作为通风得分,按相关规定无须开展突出防治或瓦斯抽采的煤矿,该项不考核。

局部通风以所检查的全部局部通风区域的最低分为该项得分。

【说明】

局部通风的通风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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